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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優勢與挑戰 | |
http://www.CRNTT.com 2024-10-02 00:00:45 |
(三)爭端解決機制不足以有效解決中美數字貿易糾紛 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法律服務中心,經常面對跨境法律沖突。早在2020年,TikTok決定短期停止在香港的運營。除了TikTok,其他社交媒體平台如Facebook、谷歌和Twitter等也暫時停止了來自香港政府的所有數據請求。现如今並沒有關於這些社交媒體平台已經恢復處理來自香港政府的數據請求的後續報導。2024年3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一项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165天內将TikTok出售給讓美國政府滿意的買家,否则TikTok將被禁止在美國的應用商店和網絡託管平台上架。⑰TikTok等社交媒體平台封禁涉及到不同法律體系的沖突和協調問題,部分原因與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保護有關,如何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同時促進數據的自由流動,是香港構建爭端解決機制需要考慮的問題。TikTok的封禁案例突顯出現有國際貿易規則在數字貿易領域存在適用性問題,香港的爭端解決機制需要根據數字經濟的特點,制定更加有效的解決中美貿易糾紛的規則。 首先,香港尚未設立專門處理數字貿易爭議的行政主體。香港國際調解中心(HKIMC)是香港貿易糾紛的主要解決渠道之一,然而沒有專門處理數字貿易糾紛的委員會。香港國際調解中心設立了16個專業委員會,全面開展各類爭議的解決,其覆蓋範圍廣泛,包括銀行金融、物業大廈管理、建築、公司家族傳承、域名、線上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但尚未明確設立專門針對數字貿易的調解委員會。數字貿易涉及跨境數據流動、網絡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等複雜的法律問題,需要專業知識過硬、經驗豐富的調解人員。儘管HKIMC下設知識產權等相關專業調解委員會,但數字貿易這一新興領域是否囊括在內還不確定。除HKIMC外,香港還有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香港調解會等其他調解機構,但亦未出現設立專門處理數字貿易爭議的委員會。 其次,香港缺乏與中美司法方面的合作互助。一方面,粵港澳大灣區在推動數據跨境流動上取得了一些進展,2023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簽署《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但整體上,雙方尚未實現深度、高效的合作模式,或者說模式還在探索中。另一方面,香港與美國在司法協助方面的合作有限。香港與美國的法律制度與體系不同,而兩地在產業優勢、利益訴求、文化背景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差異,極大阻礙了跨境司法合作。⑱ 三、法治進路 2023年7月《歐美數據隱私框架》頒佈,其帶來的主導優勢和產業先發優勢,可能會遏制中國等新興經濟體的發展,導致中國在爭奪數字治理話語權上處於被動態勢。⑲因此,繼續發揮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的“超級聯繫人”作用愈發成為當今數字貿易高速發展的重要任務。可以預見的是,美國對中國企業數字貿易的制裁在短期內不會停止。為繼續發揮香港在複雜國際環境中的獨特優勢,促進中美數字貿易合作和發展,本文基於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求,⑳探索三大法治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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