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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優勢與挑戰 | |
http://www.CRNTT.com 2024-10-02 00:00:45 |
(三)建立高效的跨境數字貿易糾紛協調解決機制 本文提出兩個跨境數字貿易糾紛解決機制,以有效保障數字貿易下的中美數字貿易的蓬勃發展。 第一,推動委員會改革。在原本16個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新增1個數字貿易調解委員會。可參考16個調解委員會成員的組成、調解員資格、調解程序和規則等,制定相關政策及其實施細則,明確數字貿易調解委員會的目標、職能和運作方式,同時為確保數字貿易調解委員會的高效運作,需由專業水平高、數字領域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調解委員會。需注意調解適用的法律法規除了香港當地規範外,還需在調解規則和程序上與內地和美國的法律法規進行對接。委員會改革有利於為中美數字貿易相關的企業提供優質的爭議解決服務,提升香港在數字貿易領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第二,邀請中美知名仲裁員加入國際調解院。在中央支持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於2023年2月16日在香港成立。2022年後,中國與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塞爾維亞、白俄羅斯、蘇丹、阿爾及利亞等國簽署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為穩妥解決各類國際爭端提供多元、靈活、便捷的調解服務。目前,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正組織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本文建議仲裁員的選擇上,可邀請中美知名仲裁員加入國際調解院,保持仲裁員的開放性與包容性,以更高效妥善處理中美數字貿易糾紛,不斷提升香港的國際法律糾紛解決能力,爭取讓更多國家、企業選擇國際調解院,助力其成為世界一流調解院。 四、結語 推動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持續發力,既是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具體實踐,也是提升國際數據話語權的重要抓手。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超級聯繫人”角色分量的增加,有助於加快數字經濟全球化進程,促進數字技術的傳播和數字服務的全球性覆蓋。然而,香港與中美數據法律規則銜接不夠暢順,缺乏與中美協商一致的監督機制,爭端解決機制在中美數字貿易中助力不大。如何進一步深化三地法律合作,完善制度規範並推行制度變革,並使其順利落地,仍需在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中不懈努力。本文建議香港加強與國際標準的接軌,主動牽頭制定三地數據流通協議,建立高效的跨境糾紛協調解決機制,為中美數字貿易和全球數字貿易的高質量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規則基礎。相信香港在中美數字貿易中的持續發力,將有力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加快構建更加開放、包容、共贏的全球數字經濟格局。 本文為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2022年度特別委托項目“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流通機制研究”(批准號:GD22TWCXGC11)、2023年度廣東省本科高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邏輯-過程-目標’三維交叉融合的跨境數據法治人才培養策略研究”(項目編號:粵教高函〔2024〕9號)、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體系建設研究”(項目批准號:22JZD017)的階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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