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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評級”:鬼子來了?

http://www.CRNTT.com   2010-03-30 11:37:40  


 
  更糟糕的是,:睢寧縣公布的不止是信用信息,更包括家庭道德、擺攤設點、生二胎等與信用無關的個人信息。這是赤裸裸的侵權,是將個人信息五花大綁游街,不但散發出改革以前時代的體味,也蕩漾著儒教社會中泛道德主義的波紋。
 
  公民道德評價不應有官方掌控 
 
  公民信用系統的征集需要完善的立法過程  睢寧縣政府的出發點也許是好的,希望通過這樣的手段,提升公民素質和社會風氣。但問題恰恰在於,公民信用系統的征集,本身是複雜的系統,它需要完整的立法過程。在缺乏統一規定和立法依據的情況下,一個縣級政府沒有權力評判公民的私德,更無權力將個人隱私加以公布。 
 
  法律之外,政府無權評判公民的私德  作為地方政府,在公眾的道德建設和社會風氣扭轉方面,所擁有的惟一武器只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在法律沒有規定的任何空間,公權力不能超越責任範疇,侵犯公民的基本生活。與之相反,公民有權監督地方政府的信用,因為地方政府的權力,本來就是公民賦予的。

   對一個社會而言,道德評價也許是必要的,但不是必然的,更不應由官方管控。如果將充滿歧義與曖昧的道德評價,升格為政府治理手段,則很可能導致混亂與不公。傲慢與肆張的公權力脫繮而奔,“大政府”的陰影於是幕天席地。

  對民眾分級是一種內部殖民 
 
  睢寧分級在操作層面證明了“大政府”的矗立  所謂“大政府”,有學者也將之稱作“全能政府”:“它高高在上,扮演著准宗教領袖的角色——不遺餘力地以它所希望的模式來塑造人民,告訴人民其幸福所在,並以‘為你著想’為理由,釋放無微不至的‘關懷’,懲戒那些不識抬舉者”。“大政府”看上去很和氣,卻暗藏殺機。它似乎是為百姓操碎了心,實際上卻是以自我為中心,依照“老大哥”的想法來計劃公眾生活,甚至強制性地提供侵害個人權利的“服務”,比如睢寧縣的“良民分級
 
  “良民評級”是對中國大趨勢的反動  上世紀80年代以降,隨著全球化、信息化、現代化的發展,中國公共領域的內部結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革。基於信息的自由流動,自有媒介與大眾媒介的並行,教育的普及,公民意識的覺醒,規約政治權力的法治進程,市場經濟催生的權利意識,“公”“私”界限日趨明晰等因素,中國的公共領域日益成形。
  
  但睢寧縣政府當下的做法,卻是對上述趨勢的一種反動。全面掌控公民信息,毫不留情地予以曝光、分級,並以“良民”分級予以懲處,這是什麼做法?這是夢回計劃經濟時代的做法,這是實踐《1984》的做法,也是背離法治精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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