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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比養豬賺錢”,誰之過?

http://www.CRNTT.com   2010-04-02 12:14:18  


 
  截至2009年8月15日,武漢鐵路警方共逮捕該團夥23人。

  負責公訴此案的丁山介紹,喻立香不僅僅把很多親戚拉入團夥,連房東、雇主等都被拉進了她的團夥。”

  丁山介紹,該案中的被告人武風林,曾是喻立香的雇主。武風林曾雇請喻立香為保姆照顧其母。接觸中,武風林加入了喻立香的團夥,多次幫其運輸販賣的嬰兒。

  49歲的王明娥,則曾是喻立香的房東。在喻的帶動下,王明娥及其女兒李璐都成為該團夥一員。

  丁山曾多次到看守所提審相關被告人。根據多人供述,丁山感覺喻立香“為人爽快”,尤其是在分配販嬰所得時表現大方。李璐第一次運輸嬰兒就分到1000元錢。

  “每次賣錢,只要是參加了的人,不管是不是長期跟著她幹,都能平分賺的錢,很男子氣概。”丁山說。

  不過庭審現場,前夫楊剛田否認參與犯罪,稱只是陪同喻立香看嬰兒。情夫劉喬關說,雖跟喻立香生活,但對其犯下的罪孽不知情。

  其他多名被告人,也紛紛否認自己對犯罪事實知情。

  “當初你們個個求著我,要我帶著去發財。現在追究責任了,你們都推到我身上,你們還有沒有良心?”喻立香曾在庭審現場這樣質問自己的團夥成員。

  主犯:曾有被賣經歷

  喻立香20多年前從雲南被拐賣至河北;其曾想販賣親生女兒,被人勸說後放棄。

  2010年3月4日,武漢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喻立香特大販賣嬰兒團夥案。

  庭審現場,喻立香稱自己也是被販賣的受害者。

  武漢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提供的起訴書顯示,1968年生的喻立香屬於文盲,20多年前,被人從雲南拐賣到河北,隨後嫁給河北涉縣人楊剛田為妻。多年後,才與老家的姐妹等家人取得聯系。

  2004年12月,她和前夫楊剛田撿了名女嬰。養了4個月,有人說長得難看,不如賣了。2005年3月,夫妻倆以6000元價格賣給他人。

  喻立香稱,從此她一發而不可收拾。

  偵破此案的武漢鐵路公安局副局長童光明曾向媒體介紹,其曾問過喻立香等人,“你們在少女時代曾有悲慘經歷,一定能體會離別親人痛苦,一定痛恨拐賣你們的人販子。為什麼你們忍心讓別人骨肉分離,而且是這麼小的孩子?”

  童光明說,當時喻立香等人一副茫然而無所謂的態度,說,“窮,為了錢唄。”

  武漢鐵路檢察分院公訴處處長丁山介紹,據他所知,有4個孩子的喻立香曾動過賣親生女兒的念頭,結果團夥中有人勸她“虎毒不食子”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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