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90萬元賠償”是誰買單?

http://www.CRNTT.com   2010-04-04 09:15:58  


 
  陶秋宇說,黃川鎮便叫來一些評估員給這些房子估價。陶惠西家占地近2畝,養了百十頭豬的養豬場的補償金額是7.5萬元。陶秋宇說,接到估價單的第二天,鎮裡便來了人到桃李開發區拆房。

  陶家人顯然不願意。“如果按照正當估價來,少給一點也行,但7.5萬元遠不足以賠償我們的損失。”陶秋宇說,而且政府完全沒有提及拆遷後的安置措施。

拆遷項目“任何手續都沒有”

  讓陶家人更加堅定地拒絕拆遷的原因是,拆遷項目“任何手續都沒有”。“從始至終,都是鎮政府的人來跟我們打交道,從來沒有見到拆遷辦的人。我們也沒有經過任何拆遷需要走的程序。”

  對此,東海縣委宣傳部稱,310國道改綫系江蘇省國省道幹綫改善工程,按照規劃要求,黃川鎮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拆遷相關規定,於2009年3月張貼公示並向涉及拆遷的戶主送達了房屋拆除通知書。2009年8月13日,鎮政府聘請一級資質的地產評估咨詢公司對拆遷房屋進行准確規範的評估,其中對陶惠西房屋的評估金額為75004.36元。陶惠西認為費用太少,並先後提出50萬元和100萬元的拆遷補償要求。

  此後,鎮裡多次上門做工作未果。涉及拆遷的其餘4戶已於年前拆除,但由於該房屋沒有拆除,黃川鎮310國道施工標段停工近3個月。

  “我爸爸的脾氣非常倔,附近的人都知道。”陶秋宇說,這一次,父親幾乎要跟鎮政府的人拼命。拆遷隊沒辦法,只好撤了。

  從這之後到在3月27日陶惠西自焚之前,鎮政府的人來過陶家三四次,跟陶家人協商。“他們問我父親,你要賠多少錢才滿意。我父親說,你拿法出來,我要按法賠償。如果不按法,賠我100萬都不行;如果按法,拿多少我也願意。”

  其餘的4家住戶都拆遷完了,但政府與陶家半年的協商無果。陶秋宇說,“鎮裡面的人說,4月1號就要出拆遷新法了,現在不拆,以後就拆不了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