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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蕪其人與“胡風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5-28 12:16:26  


    
他打出的“炮彈”將胡風置於死地 
   
  接下來發生的,便是那樁著名的“交信事件”。盡管後來人們對這一事件的細節描述不盡相同,但大致的過程還是清楚的。
 
  林默涵提供了這樣的說辭:“大約在1955年5月的一天,舒蕪來到中南海中宣部辦公室找我,他交給我一本裝訂得好好的胡風給他的信件,說其中有許多情況,可以看看。”林認為私人信件沒有什麼好看的,便一直放在書架上。隔了一段時間偶然翻翻,看出了信中對很多黨的和非黨的作家的仇視的態度,很多的暗語看不懂,於是又把舒蕪找來,請他把信中看不懂的地方作些注釋,把信按內容分分類。“舒蕪同志便很快整理完,一兩天後交給了我。我看後交給周揚。周揚看後與我商量可否公開發表,我表示同意。周揚把材料給了《文藝報》,排出清樣加上主編的按語後,周揚又轉給了毛主席。”(林默涵:《胡風事件的前前後後》,載《新文學史料》1989年第3期)這就是說,舒蕪曾去中宣部兩次,並親手把胡風信件交給了林默涵。 

  而舒蕪就“交信”一說卻給出了另一種版本:“我可以確切地說明一下,所謂‘交信’,根本就不存在。我從來就沒有向任何人交過什麼信。當時,只是《人民日報》編輯葉瑤奉命給我出了一個‘關於胡風的宗派主義’這個題目,她向我組稿,我覺得宗派主義這個問題,在當時批判胡風已經達到的程度上,是個‘不上綱’的次要問題,而且也符合我對胡風早就已有的想法(覺得他太孤立自己),所以就接受了這個約稿。我所指的宗派主義,主要是指胡風對於文藝界許多人一概過於否定,過於蔑視。這在他的公開文字中表現得還比較含蓄,在私人通信中就說得很明顯。我的文章要說清楚這一點,就不能不引用胡風給我的信。《人民日報》要發表我的文章,葉瑤為了核實我文章中所引用的胡風給我的信的原文,向我借信去校對,是借用一下,我就借給了她。‘借出去’和‘交上去’這兩個性質上完全是不一樣的。”他還說:“……完全是《人民日報》當時的文藝組長袁水拍他們,背著我,葉瑤其實也不知道,把信交到林默涵那里,結果搞得不可收拾。等到林默涵從袁水拍手裡看到了這些信,那就等於給公安部看到了,我想捂也捂不住了。他(林默涵)找我談話,我當然不敢反抗了。既然林默涵發了話,我就不敢不按照他的‘指示’編出了那個材料……”(《舒蕪口述自傳》) 

  當時“肅反運動五人小組”成員之一、《文藝報》常務編委康濯提供的情況支持了林默涵的說法。而《人民日報》編輯葉瑤披露的情況又支持了舒蕪。
 
  四位當事人的證言出現了二比二的局面。到底是誰充當了這個信使的角色,也許永遠是個謎。不過,這對於整個案件的進程似乎並不重要,信件到了上層領域並進入運作才是關鍵的。林默涵得到信件後約舒蕪在辦公室談話,對他說:“你的文章(指《胡風的宗派主義》)和胡風的信,都看了。你的文章可以不必發了。現在大家不是要看舒蕪怎麼說,而是要看胡風怎麼說了。”林默涵要求舒蕪將他在信上畫記號的地方摘下來,按內容分為四類:胡風幾十年來怎樣一貫反對和抵制我們黨對文藝運動的領導,怎樣一貫反對革命文藝隊伍,怎樣進行反黨宗派活動,其宗派活動以怎樣一種思想和世界觀做基礎。舒蕪“回來大約花了兩天兩夜的時間,按照林默涵同志給擬定的四個小標題,進行摘錄、分類、注釋”,寫成後來改的題目《關於胡風小集團的一些材料》,交了上去。此時的舒蕪已經上了“戰車”,身不由己。 

  林默涵、周揚商量,決定讓《文藝報》登載這批材料和胡風的《我的自我批判》。隨後由《文藝報》常務編委康濯執筆撰寫了“編者按”,這個按語仍然把胡風框定為“文藝思想和作風問題”,希望他“檢查改正”。周揚覺得“胡風的檢討和舒蕪的材料還是要送主席看一看才好”,於是在5月9日將清樣呈送毛澤東並寫了一封信。一天後毛回信說:

周揚同志:

  按語不好,改寫了一下,請你和陸定一同志看看可用否,如以為可用,請另抄付印,原稿退還給我為盼。如不同意,可偕定一於今晚十一時以後,或明日下午,來我處一商。可登人民日報,然後在文藝報轉載,按語要用較大型的字。
 
         毛澤東 五月十一日 
   
  周揚看到,這個材料的原題中“胡風小集團”,改成了“胡風反黨集團”,並推翻原來按語,由毛澤東親自寫了一個八百字的編者按,並說:“應當借此機會,做一點文章進去。”他在按語中號召向舒蕪學習,“交出與胡風往來的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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