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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國企高管:拿得少,管得嚴

http://www.CRNTT.com   2012-10-24 10:23:22  


西方國家大多數國有企業以公共服務為主,國有企業高管往往比照公務員管理,薪酬多少自己說了不算。工資雖然不高,但監管力度一點不小,如果企業虧損,漲薪都是奢望。
  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訊/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顯示我國部分國企高管年薪已達上千萬。關於國企高管的超高年薪,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其實國企並非中國特色,儘管各國有多不同,但“洋國企”高管們的工資卻自己做不了主,拿多少錢只能看他人眼色。    
  
法國:國企高管薪酬財政部說了算,虧損國企不許加薪  
 
  國企董事長享公務員待遇,財政部公務員不能到管轄的國企任職,高級行政官員到國企任職需嚴格審查

  在法國,國有經濟的比重相對較高,幾乎涉及所有重要產業部門和重要行業。法國財政部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國有大企業董事會中都有財政部的代表。此外,有些國企還有直接的上級主管部門。例如,法國國有鐵路公司的主管部門是運輸部。 

  為確保國企的高管能夠真正代表法國政府的利益:大型國企的董事長是公務員,由總理任命,享受公務員待遇;總經理不是公務員,由董事長招聘,工資收入由財政部確定;財政部的公務員不能到曾管轄過的國企任職,高級行政官員到國企任職,在國家行政法院存有專門卷宗,並受到法院的嚴格審查。 

  國企性質、選用方式決定高管薪酬:法國電信前CEO為公務員,工資20萬歐,繼任者為市場招聘,工資150萬歐

  法國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薪酬,由財政經濟部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起決定。對於競爭性國有公司,考慮到人才競爭的因素,薪酬水平原則上向私營企業看齊,但實際上仍低於私企水平;而那些具有公用性、壟斷性的國有公司,工資水平直接參考公務員體系而不考慮市場因素。

   此外,經營者的選用方式直接影響薪酬水平。從市場上聘用的非公務員身份的經營者,薪酬水平參考市場價位確定。公務員身份的經營者,基本工資由政府確定,總體薪酬水平要參考前任經營者,不能超過太多。如法國電信前任CEO是公務員身份,工資只有20萬歐元,是法國最大公司中工資最低的CEO;繼任者是從市場招聘來的,年收入是150萬歐元。 

  出台“薪酬框架管理政策”:國企高管薪水至高45萬歐元,不能超過國企底層平均薪水的20倍

  目前,據有關數據顯示,法國國有企業高管薪酬水平通常是同級別公務員工資的2-3倍,是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10-20倍。而據法新社報道,法國財政部於今年6月份公布了“薪酬框架管理政策”,計劃對國有企業高管採取薪酬封頂措施,薪酬封頂規定適用於國家持有大部分所有權的所有公司的現任及新任高管,包括郵政公司、核電巨頭阿海珐集團、法國電力公司、法國國營鐵路公司以及公共交通運營公司巴黎獨立運輸公司。法國政府內閣在一份聲明中說,此舉旨在控制國企高管薪水不超過45萬歐元,即不超過“主要國企底層薪水平均水平的20倍”。

  國企高管漲薪,企業無自主權,必須與財政部及工會談判,如果企業虧損,則無法加薪

  除了對國企高管限薪外,法國財政部還會對國企工資總額實行預算管理,即使企業效益好,也不能隨意大規模增加工資。國企工資總額想要增長,企業和財政部就要進行工資談判。確定企業工資總額的增長要分三個步驟。第一,財政部預測局在每年年末根據下一年物價漲幅和經濟發展趨勢及企業的預算情況,提出一個總體指導方針;第二,專家據此作出具體測算,列出工資總額增長的標準;第三,財政部按照此標準與企業進行一對一的談判,最終確定企業下一年工資的增長幅度。虧損企業暫時停止這種談判,不允許增加工資總額。

  除此之外,企業高管還得與工會談判,在工資總額增幅已由財政部與企業談妥的情況下,這種談判的餘地比較小。談判內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的調整和從什麼時間開始執行增長工資的方案。在法國這種雙層談判體制下,國企的高管,既受制於財政部,又受制於工會。即使國企高管想給自己開出高工資,最後也很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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