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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媒體的生存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13-06-19 13:44:02  


  中評社北京6月19日訊/說到媒體,就不能不提麥克盧漢的經典之作《理解媒介》,其中有一個經典的觀點:媒介即信息。為了讓這句話顯得更加震撼,麥克盧漢舉了一個極端的例子:“燈泡就是媒體。”什麼意思呢?比如說在一個漆黑的房間裡,當你點亮一個燈泡時,你就會看到很多東西。換句話說,因為燈泡的存在,讓很多隱藏的信息得以顯化,被人所共知,所以說燈泡本身也是一種媒介。這個觀點在當時看來是有點驚世駭俗的,但現在看來卻非常有洞見。

  之所以說這個觀點很有洞見,是因為你發現媒介無處不在。以前我們一說到媒體,就會想到電視台、報紙、廣播、雜誌等,但現在媒體已經大大拓展了它的邊界。谷歌和百度是媒體公司麼?當然!因為它們的商業模式是將大量免費信息聚合過來,通過技術手段整理和陳列,提供給那些想要獲取信息的人。這就是媒介的特質,它可能不生產信息,但它聚合了信息,而且傳遞給了讀者。谷歌和百度超過90%的銷售額來自廣告,儘管這種廣告跟我們平時所理解的廣告有所不同,但是它還是廣告,這也是其媒體屬性的一種體現。

  如果說大家還能勉強承認谷歌和百度是媒體公司,那麼淘寶算媒體公司麼?很多人說,淘寶是一家電子商務平台公司,怎麼可能是媒體公司呢?!但淘寶還真是一家典型的媒體公司,它把大量商品信息搜集整理並呈現出來,如果你付更多的廣告費,你的產品就可以呈現在前面。淘寶的主要收入來源於商家的廣告費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跟傳統媒體的特質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它是通過電商這種形式呈現而已。還有一些網絡遊戲公司,也具有很強的媒體屬性。可以說,媒體已經無處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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