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臨武瓜農屍檢報告為城管脫罪?

http://www.CRNTT.com   2013-08-02 12:05:09  


瓜農在和城管的衝突中倒地死亡
  中評社北京8月2日訊/臨武瓜農屍檢報告是為城管脫罪?湖南臨武瓜農死亡事件屍檢結果7月31日公布,得出的結論是: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該死因鑒定一出,網友即大呼不信,認為這是表明“城管很無辜,瓜農是被外力誘發死的”,為城管脫罪打了一個伏筆。實際的情況真的如此嗎?[詳見鏈接]

這份死因鑒定,想說明什麼?

  不少人認為這樣的鑒定報告是為城管開脫

  對於瓜農鄧正加的死因鑒定,涉及兩份鑒定意見書:一份是郴州市公安局法醫所做的屍檢鑒定(報告);一份是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所做的法醫病理鑒定。這和一般死亡案件的常規鑒定做法是一致的。

  瓜農在和城管的衝突中倒地死亡這兩份鑒定報告的意義在於,屍檢報告要解決的是死者受外力傷害的情況,比如是鈍器打擊,還是銳器所傷,還要查明軟組織傷、骨折、以及臟器傷害等情況;病理鑒定主要是查明死者自身是否存在疾病,以及疾病在死亡中的作用。通過兩者的綜合判斷來判明死亡原因。

  根據屍檢報告,瓜農的死因是“因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致雙側大腦額顳頂部及左側小腦部蛛網膜下腔廣泛性出血死亡”。對於這一結論,因其太過專業而且太長,看起來非常費力。唯一能引起大家重視的,是“誘發”、“畸形血管”這兩個詞。

  “畸形血管”,讓人首先想到瓜農自身存在發病風險;“誘發”,是“誘導發生”之意。在這種字面含義的直觀衝擊下,很多網友認為這樣的屍檢報告是為城管開脫責任。

  客觀上,該鑒定意思確實為“外力不是導致瓜農死亡的直接原因”

  具體的屍檢報告、法醫病理鑒定太長了,這里就不引述。總結如下:死者鄧正加頭、頸、肩部等處皮膚軟組織損傷程度相對較輕,為非致命傷;其死亡原因是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

  腦動靜脈畸形,是先天性中樞神經系統血管發育異常導致的疾病,一般患者出生時症狀較輕或無症狀,隨著年齡增長、血流量增多,病變增大致相關症狀逐漸顯現。其中出血為高風險疾患,在一定誘因或無誘因情況下均可發生,一旦出現,可導致嚴重後果。出血患者死亡率較高,正常情況下死亡率約為5%-30%。

  這樣的鑒定結果,包含了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非常明確,鄧正加頭、頸、肩部所受傷害,均為非致命傷,在病理上,否定了該死亡與外力的直接因果關係;第二層意思,死者鄧正加本身有基礎性疾病,外力誘發該基礎疾病發作,導致了死亡。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