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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指向“依法治官”

http://www.CRNTT.com   2014-10-21 10:55:49  


  
  方法論
 
  前奏曲過去,接下來如何呢?這一點,既涉及高層的宏觀謀劃,同時,也涉及在既定的政治語境下,該以何種方法來重整一個已經和過去不一樣的政治結構。
 
  我們先來看一下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另外的兩句話。背景是8月25日與近300名全國政協常委會晤時的講話和對提問的回答。
 
  “要使黨員幹部不敢、不能、不想貪腐。反腐中的不敢是治標,不能、不想是治本。”
 
   “中共擁有8600萬黨員,除了自己垮台外,沒有人能打倒。”
 
  這兩句話都很平實是不是?但意味深長。
 
  看一下它們所指涉的對象,都是一個叫作 “黨員幹部”(或泛化為“公職人員”)的龐大群體;另外,它們都給出或暗示了解決這個龐大群體所存在的問題(貪腐,或泛化為“不作為”等隱性的機體腐化)的方法論。
 
  在《南風窗》以前的文章中,我們已經分析,無論是強化政治權威、改革,還是實現“中國夢”,對既定的政治結構的重整是以“反腐”來突破的(因為它最具有合法性和力度),但要做的絕不僅僅是反腐。只從反腐的角度來解讀高層的動作,那太低估了高層的智慧和政治抱負。
 
  這些方法,在前一句話中,指的是類似於香港地區、新加坡的嚴明的法治和有力的制度設置,那正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會討論的“依法治國”的一個方面。所謂的“依法治國”,非常重要的一點,甚至還是前提,就是“依法治官”。
 
  所以,在接下來對政治結構的整頓中,對於官員,以及普通公務員來說,不再僅僅是依照法律行使權力的問題(因為缺乏來自民眾的監督和制約,它漏洞太多),而且,還是一個用法律,以及有特定的權力監督懲治機構來“治”他們的問題。前者依賴於權力群體是否願意按照法律行使權力,監督主體虛化或較弱,後者則強調依法對權力群體進行監督懲治。
 
  在後一句話中,方法就是重整黨的紀律,加大制約、監督、查處。就如我們所看到的,這一方法要求紀委擴權,強化其政治地位和權威。在很多地方,紀委書記在黨委班子中的位置已經往前移。一些省委班子,紀委書記的排位往前移到了第四位,在“一正兩副”之後。這些都是明顯的信號。也許我們不久就會看到一個經過權力、職能等重整後的,震懾力和控制力度超出曾經想象程度的權力機構。它並不僅僅是貪官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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