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中評智庫:俄烏戰爭安全挑戰與啟示

http://www.CRNTT.com   2022-05-17 00:10:00  


 
  第二,俄國與烏克蘭相互指責對方違反國際法及觸犯種族滅罪等國際罪行。俄羅斯出兵的直接理由是烏克蘭政府在烏東地區實施了“種族滅絕”國際罪行,嚴重威脅該地區俄羅斯人及親俄烏克蘭人生命安全,甚至給出了“萬人坑”的嫌疑證據。事件背景是烏克蘭親西方勢力上台後激進推行了“去俄化”政策,夾雜著民族主義、民粹化和納粹化的複雜因素,對烏東地區進行了涉及語言、文化、宗教和政治等方面的系統性歧視,並武力鎮壓烏東民兵武裝,有關暴力衝突持續進行並殃及平民。烏克蘭是否進行了“種族滅絕”,俄烏雙方各執一詞。烏克蘭於戰爭爆發後即刻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確認自身沒有實施“種族滅絕”,要求判決俄羅斯軍事行動沒有國際法依據並尋求賠償損失。如果判決如烏克蘭所願,在國際法上對俄羅斯是一個重大打擊,並且不排除烏克蘭就俄羅斯軍事行動的侵犯主權與侵害人權等事由再行起訴,追究更大的國際法責任。從目前西方的整體輿論及國際法院中西方勢力的控制力來看,俄羅斯勝訴機會不大。

  第三,國際司法體系作出了積極回應,矛頭直指俄羅斯的軍事行為及相關責任。戰爭爆發以來,主要有兩個層面的國際司法回應:其一,聯合國國際法院,這是聯合國憲章下的主要司法機關,專司處理國家間爭端,烏克蘭的起訴引發了這一司法程序,烏克蘭主張與俄羅斯之間就《防止和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之解釋與適用存在爭端,並就具體事實認定和法律責任存在爭議,要求國際法院介入管轄,作出判決;其二,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決定對烏克蘭衝突進行專案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介入管轄。烏克蘭傾向於國際司法程序的引入,而俄羅斯原則上必然會加以反對,因此管轄是否成立是一個要害問題。即便有關案件成判,其具體執行也有賴於聯合國安理會的有強制力行動,但俄羅斯是常任理事國,必然否決,這就造成了國際司法程序的鏈條斷裂。但有關訴訟及其進程對烏克蘭談判有一定的幫助,是國際法道義上的支援因素。

  第四,聯合國安理會在烏克蘭戰爭問題上的作用有限,基本陷入功能癱瘓狀態。就國際社會的戰爭與和平事務而言,聯合國安理會是最權威機構。但這一機構的功能運轉取決於“大國一致”,即五大常任理事國不出現否決票。當“大國”不能一致時,安理會即便勉強通過決議,其具體執行也很困難。而俄羅斯是常任理事國之一,有一票否決權,且根據聯合國憲章,有關爭端當事國投票權之排除範圍是有限的,不擴及憲章第七章之“對於和平之威脅、和平之破壞及侵略行為之應付辦法”相關條款事項,也沒有“大國”迴避機制,故不可能作出有意義的實體性決議。但程序性決議則可行,如此次美國推動召開緊急聯大的動議就獲得了安理會通過,在程序性事項上俄羅斯沒有否決權。無論是安理會投票,還是聯大投票,中國均投了棄權票,中國的立場已有官方明確表達,認為各方的安全關切都應得到妥當解決,而制裁以及其他針對一方的行動於事無補。當然,美國拿著聯大決議固然可以“號令”西方群雄,但到底如何執行以及是否真正有助於解決烏克蘭危機的本質問題(安全保障問題),非常令人生疑。同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也通過決議展開了針對俄羅斯戰爭罪行為的專案調查,但如何具體調查及後續影響是什麼,還不得而知。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