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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議需要大智慧大手筆大心胸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31 00:25:03 |
2005年4月,胡錦濤與連戰會談新聞公報提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同年5月,胡錦濤與宋楚瑜會談公報提出,“兩岸應通過協商談判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期未來達成和平協定,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共同維護台海和平與安全,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2008年5月,馬英九宣示:“未來我們也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胡錦濤於2008年12月31日再次鄭重提出“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目前,兩岸能否儘早達成“和平協議”,為世人關切。 和平協定與兩岸目前已達成的各項事務性協定均不同,一旦進入程式運作,即開啟了政治談判的大門。雙方先期在若干難點問題上預做研究,形成定見,求得共識,方能使政治談判的航船繞過阻礙,駛達彼岸。 兩岸關係需要定位 開始政治談判,首先涉及的就是雙方關係的定位問題。它包含三方面內容: 其一,談判地位是否對等。大陸始終堅持“平等談判”的政策,見諸於鄧小平談話和“江八點”、“胡四點”等若干歷史文獻。大陸方面早期的想法是,在國民黨在台灣具有絕對執政地位的前提下,通過國共兩黨第三次合作及國共雙方的對等談判解決問題。當台灣內部政治生態發生了根本變化之後,通過國共兩黨談判解決問題不現實了。此後,大陸方面的“平等談判”,已指台灣海峽兩岸。由一個中國內部的兩黨對等談,到由一個國家內部的海峽兩岸對等談,而不是由中央政府與一個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或省級政府不對等談,台灣方面應該從大陸對台政策的演化之中,體會到大陸方面的務實與誠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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