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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勞教案”折射法治之恥  

http://www.CRNTT.com   2011-08-10 11:04:56  


吳產娣、陸菊華、朱玉妹(從左至右)三人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手持一元錢抗議法院的判決。
吳產娣、朱玉妹及陸菊華當時乘坐的編號為27229的14路公交車。
  中評社北京8月10日訊/被指控未購買一元錢公交車票,三名曾到北京上訪的江蘇常州市民被勞教一年,而被指認“不買票”的4人中,只有孫洪康沒有被勞教,他說:“我不被勞教,是因為我再也沒有去北京反映過問題”(詳見鏈接)。對此所謂“一元勞教案”,輿論指出,如果以純粹的法律眼光來看,這無疑是典型的冤假錯案,縱然以最符合警方想像的事實來衡量此事,何曾聽到過有人因“逃票”而受到勞動教養之重罰?即使所控全部屬實,也不過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而已,何至於警方千裡迢迢趕赴北京,調查一起數月乃至一年前的異地逃票行為?顯然,如此小題大作是另有深意,此案將成為法治之恥。

廖德凱:“一元勞教案”折射法治之恥

  2011年08月10日09:57紅網 廖德凱 評論作者

  因為在北京不購買一元錢公交車票,三名江蘇常州市民分別在事隔數月至一年後,被常州勞教機構以一個孤證勞教一年。由於不服勞教決定,三名市民以非法勞教為由訴至法院,卻一審、二審均敗訴。多位法學界人士在詳細了解此案後都驚詫不已,認為其中常州警方、法院涉及多處法律上的硬傷。(8月9日《新快報》)

  這起被網民稱為“一元勞教案”的例子,本不複雜。報警記錄顯示,三名常州市民到京上訪,坐14路公交車時,司機以有人上訪為由報警,致該14路車停駛1小時。但常州警方分別在數月至一年後,以三市民坐14路車不買票,致14路停駛1小時為由,根據司機未經出庭質證的孤證,處以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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