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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著作權法》“四十六條”來襲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13 14:25:35 |
音樂人的“希望” 2012年年初,宋柯辭任太合麥田CEO,去開烤鴨店,在內地音樂圈引發了不少震蕩,同行如盧中強等都讓宋柯“給留個跑堂的位置”。宋柯總結自己的音樂事業,左右都逃不過版權的問題。宋柯當初進入音樂產業時,目標內容方從銷售中的收入應該達到40%,但即便是在卡帶CD時代,內容方能拿到的收入不過是8%到15%。現在他認為這個比例降到了2%到3%,而還在音樂第一線奮戰的盧中強稱十三月的版權收入在公司總收入1%以下。這個被視為內地原創力量希望的獨立音樂廠牌主要靠演出和幫企業做音樂等其他業務維持。 內地音樂每況愈下,遇到過數字音樂轉型、彩鈴收入一度良好,甚至曾經有資本對音樂行業感興趣,卻不斷地錯失發展的機會,宋柯認為,法律對版權保護的缺失一直是致命傷:“如果法律,立法、修法、執法強大的話,行業不會是現在這樣。中國的音樂人不比其他人笨,今天這樣不是因為我們做得不好,中國音樂有幾次可以掀起浪潮的時候,產業轉型、有好的歌手、有商業機會,都因為法律對這個行業的支持不夠,才造成今天的情況。” 正因為此前的中國音樂產業文化保護幾乎一片狼藉,宋柯和同行們一度對新《著作權法》充滿期待:“大家盼新法盼了很長時間,“十二五”明確地說扶持文化產業。大家希望在一個新的契機裡,政府的大戰略上能對文化產業開始重視。但是在這次具體的條文上卻產生了這麼大的衝擊。” 去年下半年,十三月唱片的楊嘉鬆推出了一首拗口的歌叫《我希望我的希望不再只是希望》,彼時盧中強一路貼錢打造的“民謠在路上”演出已經有了不少擁躉,賠得也越來越少,盧中強經常引用楊嘉鬆的歌詞來表達自己飽受打擊但依然在堅持的音樂理想。面對這次的新法草案,他憤怒而沮喪:“今年年初我們已經和蝦米、酷我談到了版權使用費的問題,有一些版權和渠道改善的端倪,如果這個法這樣通過,只能讓我們徹底絕望。” 闞歐禮也提到“希望”這個詞。“現在音樂人的知識產權幾乎沒有被保護,假設新法作出負面的規定甚至一時半會兒看不出損失,但是這個新法草案扼殺的是音樂人的希望。他們看不到希望。”他說,知識產權也許跟自己沒有直接聯繫,但是他清楚地知道知識產權關乎整個音樂產業,“音樂作品本身產生不了財富就養不起創作源頭的音樂人,更養不起由音樂人出錢聘請的樂手乃至錄音師。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音樂圈,請保護它。雖然我只是生態系統下游的製作者,但是地球都沒了就沒我這小魚小蝦了。” 現在,這只是尚在征集意見的修改草案,國家版權局清楚地表示在向公眾征集意見,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的建言渠道都在網上公示,網站甚至大方地在官網上轉載了“音樂人周亞平、高曉鬆、汪峰等也認為該條款會挫傷原創音樂的積極性”的新聞,國家版權局領導也表示“提意見是好現象”。新法草案中引入了“試聽作品”概念、賠償上限提高,這是法律和音樂界人士都認可的進步。因為這樣的危機,中國音樂行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團結,希望能夠影響到最終的立法決定。內地音樂人的希望,只會是希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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