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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基會:你是官商還是公益組織?

http://www.CRNTT.com   2011-11-11 11:21:25  


 
  關於資金體外循環

  調查結果近期或公布

  此外,河南宋基會還涉獵多個領域,媒體報道稱,河南宋基會大量資金流入了像河南宋基投資有限公司這樣的各種“宋基系”公司,在房地產、鋼鐵、計算機網絡等諸多領域進行投資業務,甚至還有大量資金用於放貸,河南宋基會存在著巨額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

  據了解,河南省宋基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河南省統戰部,登記主管部門為河南省民政廳。知情人士透露,媒體曝光的項目,並非由宋基會直接投資,而是由宋基會早年參與成立的宋投公司和其他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的新公司來操作。

  他稱,這種完全由公司運作來搞建設項目的做法,與宋基會直接動用善款是兩回事,並不違規。他說調查結果近期可能會公布。

  專家點評

  徐永光

  “善款投資本錢不能違規”

  “所謂公益醫保和投資放貸,這個是角色錯位。”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指出,河南宋基會涉及的所謂公益醫保項目,實際是一個商業醫療保險模式。這是基金會通過公益醫保吸收“捐款”。

  醫保去年增“捐款”數億

  但徐永光強調,公益捐款要用於和自己利益不相關的事,且捐款不能退回。而河南宋基會公益醫保項目的設計中,“捐款”是用於私益的。為推銷此項目,基金會的人在下面建立了很多工作站,去年項目“捐款”收入約在8、9億元。這8億到9億的“捐款”中,經調查,很多投保人都是農民工,這些人不認為自己是在捐款,而認為是個人的醫療投保。“把所有收入計入捐款,這個公益已變成私益了。”

  徐永光指出,捐款不能有回報,也不能用於私益,因此,這個項目純粹就是基金會用捐款的名義做私益的商業醫保,好處就是集資後,可再用錢去做投資保值增值,然後就有錢幫助一些弱勢群體。“基金會如在法定範圍內進行投資的保值增值沒錯,但前提是投資的本錢來源不能違規。”

  不要懲罰上當“捐款人”

  徐永光指出,對於河南宋基會的公益醫保項目,不管最後怎麼定性,不要懲罰上當的“捐款人”。徐永光建議,該項目應由保險公司全盤接手,不傷害投保人。

  對話

  河南宋基會繞過“禁區”

  昨日,中央財經大學基金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黃震接受本報採訪,對事件中的一些疑問進行了分析和解釋,黃震認為,河南宋基會的吸存和貸款等行為繞過了一些禁區。

  新京報:你認為河南宋基會繞過了一些禁區,禁區指什麼?

  黃震:在我國只有銀行可以吸存和貸款,而河南宋基會通過給捐贈人送保險的方式,繞過了非銀行類機構不得吸存的規定,在放貸方面,河南宋基會通過接受借款人捐贈的方式,將放貸利息變成了捐贈,也繞過了基金會等非銀行類機構不得放貸的規定。

  新京報:繞過禁區意味什麼?

  黃震:這些形式將捐贈變成了一種交易,“有效”地將慈善資源打包成了商業活動,並免於承擔法律責任,害處是嚴重地損害了慈善事業的志願性。

  新京報:河南宋基會通過關聯公司進行放貸、投資等行為,這種巨額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黃震:基金會可以委托進行投資,但是任何個人和機構不得私分侵占基金會的財產,通過公司進行投資的時候,不得違反公平交易的原則,應該對外公開尋求商業合作夥伴,而不是與自己的關聯公司進行暗箱操作。

  目前,河南宋基會信息披露不夠公開透明,而正確的做法是公開與關聯公司的關係,消除公眾對不當利益關係的質疑。

  新京報:公募基金會的運營底線是什麼?

  黃震:首先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投資經營的前提是保證公益支出,如果不能滿足的話,將是純粹的商業行為,違背了公益機構設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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