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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談太平島全文:為了眼見為憑

http://www.CRNTT.com   2016-03-24 00:13:11  


馬英九在空軍松指部內舉行中外記者會,重申太平島是“島”非“礁”。(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3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馬政府23日大陣仗安排中外媒體團赴太平島採訪,登島的媒體團約在23日晚間6點50分返抵台北松山機場,7點10分由馬英九在空軍鬆指部內舉行中外記者會,重申太平島是“島”非“礁”,且屬“中華民國”領土的立場。

  馬英九在記者會開始前致詞表示,此次安排,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眼見為憑,希望透過中外媒體共同見證“太平島是島嶼,不是岩礁”的事實,希望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不要做出錯誤判斷。

  馬英九也就太平島有權提出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的主張,分成十點說明,包括太平島不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有人類居住與從事經濟活動的事實、菲方批評島上部分物資是由外地運補而來,代表島上資源不能自給自足,這也是謬論、歷史上有許多關於太平島有天然淡水的記載、太平島天然水土條件良好,島上原生植物多達108種等等。

  馬英九最後也強調,他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透過“國內外”主要媒體,正式邀請菲律賓政府派代表或律師過來太平島參觀,也歡迎本案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員前來,親自登上太平島進行“實地訪問”,親眼看看太平島是不是一個有淡水、可生產農作物、可飼養雞羊、可維持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的島嶼。

  以下是馬英九致詞全文:
 
  今天大家去太平島參觀,來回坐了7個小時的飛機,相當辛苦。我們特別安排中外媒體訪問太平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眼見為憑”(To see is to believe.),希望透過各位共同見證“太平島是島嶼(island),不是岩礁(rock)”的事實。我們希望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本案仲裁庭與菲律賓當局及律師團都能清楚了解,太平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太平島上各項條件足以“維持人類居住及其自身之經濟生活”,因此除12海里的領海外,“我國”就太平島有權提出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的主張。以下我要分成十點說明:

  首先,太平島不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有人類居住與從事經濟活動的事實。19世紀時英國人在1879年皇家海軍檔案《中國海航行指南》(China Sea Directory)中也記錄“我國”漁民靠著在太平島撿拾海參與龜殼販賣維生。20世紀初日本人曾在島上開採磷礦,並設立水產罐頭工廠,現在島上還有日本公司留下來的紀念碑。“我國”1946年收復太平島時,便發現島上有中國式寺廟遺跡,自1956年政府派員駐守迄今已逾60年,充分證明太平島存有人類居住與從事經濟生活的具體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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