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歷史辨析:該不該痛批“焦土抗戰”?

http://www.CRNTT.com   2013-05-11 11:18:28  


焦土抗戰:1938年長沙的焚城之災
  中評社北京5月11日訊/八年抗戰中,最激勵國人的悲壯口號,莫過於“焦土抗戰”四字。但1938年國軍在長沙放火燒城使數萬國人蒙難而基本無損於日軍之後,此一口號就屢屢遭人詬病。

  “焦土抗戰”政策的成敗究竟如何?該不該譴責?騰訊歷史日前登載專題文章《該不該痛批“焦土抗戰”?》:

一、“焦土抗戰”口號為反對不抵抗和消極抗戰而生

  應該說,“焦土抗戰”之所以會成當時國人的共識,實在是因為當時敵強我弱之際,於種種主張當中其乃最悲壯、最能激發民族志氣、彰顯民族精神的口號。

  1、主戰派核心李宗仁首倡“焦土抗戰”,痛批五種消極抗戰觀點“焦土抗戰”這一口號乃是李宗仁首倡,作為對日主戰派的核心,他在1936年4月17日對記者發表關於中日問題的談話中,第一次提出“焦土抗戰”:“目前中國所最迫切需要者,為整個民族救亡問題,為保衛中華民國領土主權之完整。必須發動整個民族解放戰爭,本寧願全國化為焦土,亦不屈服之決心,用大刀闊斧來答覆侵略者……中國之生死存亡,全系於中國本身之能否抗戰。全在我國大多數軍民之能否覺悟,與軍政當局之能否領導,上下一致,本焦土抗戰之精神,毅然決然為民族解放戰爭而犧牲奮鬥之一點而已。”

  而李宗仁之所以提出這一悲壯口號,乃是因為當時彌漫在國民政府軍政界的“不抵抗論”, 1937年1月1日,李宗仁在《東方雜誌》新年特大號上發表《民族復興與焦土抗戰》一文,痛批了五種倡導“不抵抗”的觀點:“夷考此種不抵抗論之產生,不外基於下列各種觀點,第一、認為國際條約正義公理之可恃,故吾人與其以自力犧牲抵抗,毋寧向國際列強申訴,或乞靈於國聯盟約,或乞靈於華盛頓公約或凱洛格公約,期能在國際勢力干涉之下,以確保中國國家領土主權之完整;第二、認為日本以一蕞爾小國,決不能並吞中國全土,其侵略欲望,或僅在於邊疆局部利益,一侯欲望滿足,中日關係即可調整;第三、認為中國國力不充,實不堪與日本一戰,與其抗戰召亡,毋寧忍辱和平,徐圖準備;第四、認為中國內部尚未臻於統一,共匪尚未肅清,實不能與日本作戰,必須侯內部徹底安定,然後始能對外;第五、認為日俄、日英、日美之衝突日益尖銳,第二次世界大戰之爆發當在不遠,故中國此時必須隱忍自重,以徐待國際機會之到來。基於上述各種觀念之交互綜錯,於是構成中國數年來不抵抗之事實。”因此李宗仁大聲疾呼:“必須堅決反對依賴論,準備論,機會論,唯武器論,物質對比論等等,一切不抵抗論。……要救國,首先要樹立自信心,自信自勉,下一個最大的決心,這個決心就是持久戰的決心,就是焦土抗戰的決心。”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