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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集團妥協是中國繼續改革必過的門檻

http://www.CRNTT.com   2012-12-26 10:42:06  


 
  固然,要讓任何一個群體或個人放棄既得利益,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更不用說手握美其名曰“人民共有”,實際上僅服務於小部分人私利的天量國有資本,依仗體制特許的權力地位,不受法律乃至行政監管的壟斷國企高管們,如何舍得放棄這無風險的高額收益?但歷史已經多次證明,既得利益集團如果缺乏彈性,不願意作出丁點妥協,放棄部分利益,以舒緩或消弭不得利群體正趨於爆發的不滿,最後必將導致對立的利益集團之間的攤牌。這樣的衝突一旦爆發,就很難再名之為“改革”了。

  面對既得利益集團的不妥協,不少專家卻紛紛要求不得利群體“委屈”一下,主動妥協,採取“赦免”或者“贖買”的策略,通過對腐敗既往不咎,只要以後不再犯就“原罪清零”,以換取他們對後續反腐制度建設的支持,或者借助重金支付,換取諸如壟斷國企高管們放棄其個人高額的薪酬收入和職務消費,外加企業增加上繳國家的利潤金額。類似設想不能說毫無道理,但暫且不說在一場利益調整的制度改革中,讓原本不得利的群體主動放棄正義的追求,於道義上是否站得住腳,更為現實的是,在強者不妥協的情況下,即便弱者退讓了,“赦免”或“贖買”成交了,也無法改變“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局面,赦免之後再赦免,贖買之後再贖買的無盡循環既是過往的史實,也可能成為未來的現實,如此改革有意義嗎?

  事實上,無論任期將滿的國務院關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承諾,還是新一屆中央的“收入倍增計劃”,其意義都不完全在其本身,而在於是否能在利益日趨固化的體制格局中,撕開一個突破口,啟動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也正是在這層意義上,壟斷國企高管如果確有阻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舉動,他們能否成功地實現這一意圖,真的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共和國的長子們”不應該不知道妥協正是他們應向國家和國民表現的責任和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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