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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紅利怎樣轉化為公共福利

http://www.CRNTT.com   2010-08-18 11:13:08  


“國企賺錢分給誰”一直是讓社會公衆糾結的課題
  中評社北京8月18日訊/“收入分配要真正在國民收入公平分配上見真章,也只有首先實現從經濟增長型財政向福利型財政的逐步轉變,藏富於國不如藏富於民,以政府公共責任為國民福利兜底,首先就應以國有企業紅利分享全民這樣可行的福利保障模式,惠及民生。”中國網今日刊發評論員李妍的文章“國企紅利怎樣轉化為公共福利”,其內容如下:

  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漲年。在這一年,收入分配這樣艱澀的話題,也開始逐漸成為普通公眾茶餘飯後的談資。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工資增長與CPI掛鈎,從工資協商制度到政府讓利於民的“化稅為薪”。政策雖說晦澀,但由於與老百姓的荷包切實相關,每次卻也總能攪動輿論一池春水。

  作為增加居民收入的一項重要舉措,收入分配改革對改善普通勞動者收入狀況,讓財富分配更為公平合理,的確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達成社會共識。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提高普通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以社會公共福利為公眾的未來保障兜底,從而間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實際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一個行之有效的做法。

  近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就建議,政府應當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降低企業和職工繳納比例,企業省下來的錢就可用於給職工漲工資,職工省下來的錢就變成了可支配收入。而政府對社保增加的這塊投入,則應當通過增加國有企業分紅來補充。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所獲得的高額利潤不應完全歸企業支配,而應當上繳國家作為財政收入的一部分,這部分收入可用來作為政府對社保的投入。(8月16日 《人民日報》)

  在社會保障投入上,降低企業和職工繳納比例,同時用國企高額利潤增加政府對社保的投入,這無疑契合了絕大多數公眾,尤其是收入較低勞動者的經濟及心理訴求。據了解,儘管目前各地城鎮職工的社保繳費雖然沒有統一標準,但企業和職工各負擔多少都有一個大致的比例——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加上住房公積金,大約占了個人工資收入的40%。這也即是說,勞動者報酬中相當一部分都繳到社保那兒去了,很大程度上,這些繳納的部分都變成了很長一段時間內無法支配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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