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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向土地一級市場腐敗開刀

http://www.CRNTT.com   2010-09-19 07:57:40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根本不可能統一管理土地市場,也難以有效控制和調節土地供應量和供應結構。土地一級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很低,有錢有勢有關係的企業,常常可以低成本拿地,獲得無風險的高利潤(雖然很多地方規定利潤率不超過8%)。另外,由企業主導動拆遷,受利益驅動,各地普遍出現了野蠻拆遷現象,拆遷戶被逼自殘、自焚、自殺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

  2007年,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台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由土地儲備機構承擔具體實施。土地儲備機構是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事業單位,應對儲備土地特別是依法徵收後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必要的前期開發,使之具備供應條件。

  文章指出,顯而易見,《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將土地一級開發的權利集中到各地土地儲備機構手中,這麼做的好處是加強了政府土地調控的力度,減少了動拆遷過程中的衝突。然而弊端也很明顯:土地一級開發是可以產生利潤的,作為事業單位,甚至是准政府機關的土地儲備機構壟斷這一行當,無疑為個人腐敗,甚至是集體腐敗提供了溫床。實際運作中,多由土地儲備機構成立下屬公司,或指派其他公司具體進行土地一級開發,由於杜絕競爭機制,此中黑幕重重。

  正是在這一情況下,新政策規定:土地儲備機構必須與其下屬和掛靠的從事土地開發相關業務的機構徹底脫鈎,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都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這也就意味著,《土地儲備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必須調整。以後,土地儲備機構只能單純管理土地收儲、指導其他企業從事土地一級開發。那麼,土地一級市場應該向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開放,如同在二級市場通過“招拍掛”方式開發經濟適用房一樣,雖然土地開發的利潤率低,但無市場風險,還是有企業願意競標的。

  文章最後說,中國房價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價高,地價高的原因之一是土地供應的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機制又滋生腐敗。為遏制國土資源領域里的腐敗問題,必須從源頭上打破這一畸形的利益鏈條。在土地供應制度暫時難以進行大規模改革之前,在土地一級開發過程中提高市場化程度、懲治腐敗是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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