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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荒唐的“死刑保證書”

http://www.CRNTT.com   2012-06-08 11:58:46  


 
為此案葉縣花費兩三百萬

  李懷亮因證據不足不能被認定為殺人凶手,一直關押在看守所,而杜玉花夫婦則因為殺害女兒的真凶未被懲處,一直奔走在上訪的旅途中。

  郭曉萌之死,讓郭李兩家都成為受害者。兩個被毀掉的家庭,其影響甚至波及幾代人。

  在一熟悉案情的葉縣官員看來,儘管證據不足,但當時警方確實只抓了李懷亮,認為他的嫌疑最大。

  而“葉縣為郭曉萌案花了不下兩三百萬元”,該官員表示,領導們都很頭疼。縣裡的領導換了好幾任,但事情至今尚未解決。

  如果放了李懷亮,那就意味著殺人凶手不是他。而當年的辦案人員肯定要被追責,很多人都要被牽涉進去。

  這名官員認為,一旦放人,還要涉及賠償問題。賠人家多少錢?李懷亮已經算是家破人亡,很多東西不是用錢可以解決的。

  李懷亮的哥哥李懷珍,在後來遞交的上訴狀提出兩點要求,既要依照刑法宣告李懷亮無罪,也要對李懷亮進行國家賠償。

  這名官員說,有趙作海案這一前車之鑒,對葉縣和平頂山市而言,郭曉萌案是領導們必須要慎重考慮的事情。

  如何處理郭曉萌案和李懷亮,已經成為葉縣的一件麻煩事,以至於葉縣公安局副政委杜幹勇宣稱,“非常複雜,很頭疼的一件事”。

  今年2月27日,時代周報記者在葉縣公安局要求就李懷亮案的相關事情了解情況時,葉縣公安局稱需經葉縣縣委宣傳部同意方可接受採訪。

  了解此案的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呂要領,開始答應接受採訪,但半個小時後立即改口拒絕接受採訪。

  地方為“維穩”相互推責,讓李愛梅感覺她就像一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此前,她去平頂山中院上訪,平頂山中院以案件由警方偵辦為由,推給葉縣公安局。

  對於平頂山中院簽署的“死刑”保證書,在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看來,就是出賣司法公正息訪維穩。

  這一結果不但導致“不上訪保證”被推翻,杜玉花夫婦在進入曠日持久的上訪程序的同時,李懷亮的家屬也因他至今還被羈押而上訪。

  王琳認為,對李懷亮判刑的證據不足,別說是判處李懷亮死刑,就是認定李懷亮有罪也成問題。

  王琳警告,前有杜培武、佘祥林、聶樹斌、趙作海等冤獄之痛,法院想要止爭、息訟、罷訪可以理解,但不能以製造另一個“趙作海”的方式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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