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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深度專訪:王英津析公投與台獨

http://www.CRNTT.com   2017-12-18 00:08:09  


 
  當下,對所有類型的“台獨”之意涵進行界定有些難度,但僅僅對“法理台獨”的意涵進行界定是可行的。單從法理上說,包括五個方面:“制憲台獨”、“修憲台獨”、“立法台獨”、“修法台獨”、“釋憲台獨”。可以通過大陸官方相關規範性文件,通過逐一列舉的方式,明確規定哪些是“法理台獨”。這等於在十九大報告基礎上,使大陸的反“台獨”政策具有可操作性。這對於大陸應對台灣“公投法”通過後對兩岸關係的直接或間接挑戰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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