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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倪玉蘭 恐懼是多餘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43:14  


倪玉蘭2010年4月14日出獄
  中評社北京7月7日訊/北京,女律師倪玉蘭,2002年因聲援拆遷戶被指控對現場工作人員和民警施行暴力,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左腿並被打致殘疾;2008年,強拆到了倪玉蘭的家,她因阻止強拆被抓進派出所,遭到各種虐待並再次獲刑兩年。東方網今載資深網評人五岳散人的文章“探訪倪玉蘭 恐懼是多餘的”,內容如下:

  作為一個職司社會評論的作者,即使在評論的寫作中提到“我”如何如何,也不過是“我”所思所想而已,站在事件之外的評論才是一個評論者應該做的事情。但這次我打破了這個行規,親自走入到了事件當中。

  7月3日,北京傍晚的天空並無晚霞,接近落日時分的陽光依然毒辣得很。我走在去看望一位女士的路上。這位女士叫做倪玉蘭,她曾經是一個喜歡打扮的律師,總是把自己捯飭得漂漂亮亮的。現在她已經很難做到這點了,她已經身有殘疾。

  根據6月28日《南方人物周刊》的報道,2002年4月27日,西城區新街口四條55號強制拆遷現場,很多拆遷戶前去聲援業主,倪玉蘭舉著相機也在其中。後來她被指控對現場工作人員和民警施行暴力,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倪玉蘭說,她的左腿就是那時被打得肌肉萎縮,從而再無法正常行走,她的律師執照也被吊銷了。

  2008年,強拆到了倪玉蘭的家。根據官方的說法,倪玉蘭暴力阻礙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鴻橋受輕微傷,被民警傳喚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調查。當日11時許,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談話室內,倪玉蘭不服從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體,致使其睾丸挫傷,被當場抓獲。另一個官方的版本是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接處警記錄顯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胡同19號,“我所民警及巡邏車均在現場,無打人現象”。

  按照倪玉蘭的說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糾集一群人,沒有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拆,倪玉蘭架著雙拐與他們理論,結果被警察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進派出所,遭到各種虐待。當然,在那之前的一年監禁過程中,她的腿就已經殘疾了。一個架著雙拐的人如何具有這種殺傷力,可能是當時警方在最終起訴她的時候沒有考慮的事,或者也是不必考慮的事。結果,因為這個事情,倪玉蘭被判刑兩年,罪名是“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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