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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皇帝並非社會不穩定根源

http://www.CRNTT.com   2010-11-07 09:25:48  


 
拆遷問題推給人大是在搗亂

  新快報:有另外一個問題,長春市高新區拆遷辦調研員王洪義(音)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現在全國關於拆遷都挺亂,你應該找人大探討這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上,人大似乎挺尷尬?

  鄒嘯鳴:縣委書記要強拆,當地人大敢反對嗎?我斷定不敢。無論是人大官員的“選拔”還是人大代表的“選擇”,都不是真正由納稅人為選擇主體,都是在黨委領導下產生。這就必然導致書記的意志遠遠大於納稅人的意志的現象產生。

  王洪義說“現在全國關於拆遷都挺亂,你應該找人大探討這個問題”。他看中的,正是地方人大事實上功能的缺失,所以他就故意將這個亂象的治理,推到“人大”身上。很有意思的是,他不建議利益受損者去“找法院”。

  理論上講,人大應該是立法機構,因此,人大應該在出台合理的“拆遷法”的層面做工作。而新拆遷法要保證真正的合理,那麼人大代表的產生機制就必須改革,回歸真正的由選民選代表而非官員選代表的制度上去。

  斯偉江:我個人是人大代表,人大目前作為一個整體,在開大會時,經常會強調,我國人大和西方不一樣,不是制衡,而是同舟共濟。人大也在黨的領導下,政府也在黨的領導下。

  而目前,發展經濟,不光是政府,而且往往是黨委一把手在抓,縣人大能對陳縣委書記產生多大制約?不可能!作為個體,人大代表中官員、國企官員比例過高,加上本身缺乏和選民有足夠利益聯繫,人大作為相當有限。除非改革人大制度,然而這是根本政治制度,恐怕不會為拆遷而改的。

  吳木鑾:人大近年來的作用是大大增加。不過,全國人大的作用是大大提高,地方人大並不見得如此。其實人大的權力設置是合適的,只不過地方人大往往無法很好發揮作用。可能需要改變地方人大代表的選舉機制和行使代表權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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