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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門”豈能秘密地關閉

http://www.CRNTT.com   2010-12-21 13:41:00  


 
  民意持續的追問與關注,正在為網絡公民社會提供強有力的證據,但相關部門的低調與隱諱卻一再地羞辱著民眾的智商。河北省委工作組近兩個月的沉默,讓人費解。而與此同時,這起事件也傳出了秘密和解的消息。據《重慶晚報》報道,此案受害者陳曉風一方的援助律師張凱在遭到不明襲擊後,對“李剛案”首次給出了一個新的說法:“11月3日,陳曉風的父親突然和我解除了合同,事後我得知他們受到了非常大的壓力。他們迫於這種壓力,最後放棄,和李剛形成和解。”和解是不是真的?為什麼應對一起巨大公共事件的,總是私底裡的上下其手?

  對於一些原本已經具備了公共屬性的重大事件,為什麼總不能堂堂正正,為什麼總有一些上下其手,總伴隨著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情節?事實上,正是由於缺乏相關部門的公開說法,公眾甚至對張凱律師所說“和解”是否真實,都抱有疑問。而除此之外,對此事,公眾更需要知道的是,那些死傷者是否得到了公正的賠償,而那個叫囂著“我爸是李剛”的肇事者,是否的確因為他爸是李剛而被網開一面,就像傳言所說的那樣,僅僅予以輕微處罰?同時,李啟銘肇事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如果“和解”之說屬實,那麼死傷者家屬到底遭受到了什麼樣的、來自何方的壓力?

  無處不在的是民意,總想瞞天過海的,卻似乎是永遠說不清、道不明而又無時不在、法力無邊的“相關部門”。這使得“李剛門”事件在過去了兩個月之後,不僅門內的一切仍舊諱莫如深,甚至連相關報道也幾近杳渺。說到底,“李剛門”並非不可以和解,但這樣的和解不能排斥民意的在場權。一種排斥民意的和解或處置,只能是一種秘密行政或司法。因此“陽光”與“透明”之謂,必在於對一些秘密方式的捨棄中。這不僅關係著相關方面到底有多大誠意來應對公眾監督,也關乎一種公共精神之有無。那麼總是“秘密處理”,其所對應的是怎樣的行政人格與公共精神?

  公共的“李剛門”不能秘密地關閉,因為太多的秘密只能意味著不可告人。如果說,類似“別以為老百姓忘了‘李剛門’”的清醒與堅韌,正日益成為網絡公民社會的一種常態,那麼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個尷尬卻在於,越來越多的“現代”國民,卻對應著並不那麼現代的政府意識或行政方式。對此,中國青年報轉發網友的話指出:政府如果一味偏執地採取自認為一貫比較穩妥的方式處理此事,就可能造就更多的“偏激”的網友、百姓。

  地方政府習慣了所謂“確保穩定”的定向思維,對很多重大公共事件的善後都遮遮掩掩;卻不知,遮遮掩掩正孕育著最大的不穩定——人心的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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