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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雜誌:如何對抗“台獨”修正主義史觀

http://www.CRNTT.com   2015-11-01 00:04:23  


 
  兔死狗烹

  皇民化之台籍軍屬尚且被日軍視為戰爭工具,戰時當地居民投靠日軍,擔任維持會會長,或自衛隊長等,其下場比台籍軍屬更慘。北黎戰區有一重鎮,叫做黃流,設有自衛隊,其隊長二十七、八歲。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日軍將此消息秘而不宣。其後第一或第二天,胡先德看見很多戰友往海軍病院走,也隨著走到病院。發現該黃流自衛隊長被綁在鐵制病床上,正活生生被解剖,其慘狀無法形容。他問戰友:“誰下的命令?”答說:“副官下的。”胡先德不忍心看下去,趕快離開。九月下旬“國軍”接收時,這位副官高崎上尉被“國軍”逮捕,送往廣州軍法審判。1949年“國軍”撤離廣州時,據說該副官從獄中逃脫,潛回日本,為報社寫文章。

  還有一位新街維持會副會長鍾某,日本戰敗數月前某日中午,被人持槍侵入辦公室暗殺,送往北黎海軍病院急救,不治死亡。當時傳說系共黨派人暗殺,亦有人說:“海軍病院故意拖延急救致死。”傳說不一,也沒人查究真相。

  戰爭結束後,日本軍民即於戰敗之年年底,全部平安回抵日本。他們將台籍軍屬棄於戰地,任其自生自滅,不管他們是否會被當地居民打死。胡先德因而感嘆:“船過水無痕”,作為侵略者的工具,下場總是“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凌虐戰俘的“監視員”

  1942年,太平洋戰爭情勢逆轉,日本才開始在台灣徵“志願兵”。根據日本厚生省的記載,從1937到1945年間,台灣總督府總共招募了軍屬、軍伕十二萬,軍人八萬,總共二十萬;其中三萬多人陣亡。軍屬、軍伕和“志願兵”的最大差別是:到中國大陸的軍屬和軍伕沒有武裝;到南洋各地的“志願兵”則可以帶武器。

  在台灣“志願兵”中,有一些人被派到南洋去當“盟軍戰俘營監視員”。他們所受的“基本軍訓”之一,就是學習如何打耳光。兩排新兵面對面站立,互打耳光,打得重,打得准,才算及格。到了南洋之後,他們“穿著英挺的日軍制服,背著上了刺刀的步槍,在俘虜營前站衛兵”,命令被日軍俘虜的盟軍士兵“挑砂石、挖地洞、採銅礦、建機場,在最飢餓的狀態下做苦役”。在必要時候,他們也會在日本軍官的指揮之下,凌虐戰俘。戰後的記錄顯示:盟軍在日軍俘虜營中總共有三十五萬人,每一百名俘虜中有二十七名死亡,是盟軍在德國和意大利戰俘營中死亡率的七倍。在戰後的審判中,有一百七十三個台籍“日本兵”被起訴,其中二十六人被判死刑。另外七個人因為“於北婆羅洲的美里及其附近,射殺及刺殺四十六名俘虜”,一審被判死刑,一個月後再審,改判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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