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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美國一個中國政策演變歷程與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24-07-21 00:02:38  


 
  美國政府將《與台灣關係法》放置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之前,並後綴以“六項保證”,此表述為美國現行的“一個中國”政策之“法理基礎”。此順序調整並非簡單的形式變動,而是有著深刻的法理意涵,是美方精心設計的結果。《與台灣關係法》的前置意味著台灣在美國“一個中國”政策中的戰略價值空前提升。《與台灣關係法》、三個聯合公報、“六項保證”這三個要素在性質和效力上並非等同,就性質而言,《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三個聯合公報是兩國間的條約,“六項保證”是國會的決議案。依其所謂“國內法優先適用”的邏輯,將《與台灣關係法》前置,意味著該法居於高於其他二者的法理地位。儘管三個聯合公報依然是中美關係健康發展的政治基礎,但其效力已被先前添加的“六項保證”所弱化,隨後又被《與台灣關係法》的前置進一步弱化。至此,美國雖然沒有公開放棄“一個中國”政策,但從實際行為及其效果來看,該政策的核心內涵已悄然發生變化,其結果是“一個中國”政策逐漸“空心化”。事實表明,美國“一個中國”政策每增加一個構成要素或調整一次順序,其都將被進一步“空心化”。

         二、美國不斷調整其“一個中國”政策的動因

  美國同中國長期存在競合關係。近些年,隨著中國綜合實力不斷壯大,美國對華戰略競爭日益加劇,美國打“台灣牌”的力度隨之增大,這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不斷調整的根本動因。具體分析如下。

  (一)美國將“三公報”作為“一個中國”政策之法理基礎的動因

  1979年中美建交至1994年《與台灣關係法》修正案通過的十五年間,美國在與中國的外交互動中遵循並奉行基於三個聯合公報的“一個中國”政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實現中美關係正常化是當時雙方的共同需要,而三個聯合公報是實現雙方關係正常化並保持健康發展的政治基礎。20世紀60年代末,蘇聯國際影響力迅速擴大,對中美雙方均造成了嚴重戰略威脅。在此背景下,美方迫切希望“聯中抗蘇”,而中國也希望“聯美抗蘇”。然而,中國強調,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的前提和政治基礎是美方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並向美國提出關涉台灣問題的“斷交、廢約和撤軍”作為中美建交的前提。在三個聯合公報中,美方在台灣問題上所做出的承諾符合上述要求,因而三個聯合公報就成為這一時期美國對華“一個中國”政策的“法理基礎”。可以說,三個聯合公報奠定了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政治和法理基礎,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中美雙方的共同需求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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