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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知山線車禍怎樣追責 | |
http://www.CRNTT.com 2011-08-01 09:17:49 |
7月29日,JR西日本鐵道公司前任社長山崎正夫被日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傷罪”提起訴訟,要求判刑3年。事故發生時山崎正夫並不擔任社長,他為何成為被告? 事故調查,找到“人禍”源頭 初看起來,全是司機的責任 從脫軌事故發生日至2006年8月31日,事故調查委員會前後實施了15次調查。最終的調查報告認為,當事司機在此前一站停車位置大幅超過標準要求,因擔心受到公司懲罰,這名司機在開往下一站期間,忙於與車長無線聯絡,結果沒能在拐彎區間控制車速。據現場勘查和儀器記錄,脫軌前一瞬間,列車時速達到116公里,遠超該區間70公里的限速。事故電車的司機、23歲的高見隆二郎已經死在這一起事故中,從初步調查的情況來看,他是事故的唯一責任人。 高見隆二郎事故前曾經報告,他在倒數第二站伊丹站停車過站8米,但調查發現,事實上高見隆二郎過站約70米才把車停下來,然後將車倒退回標準位置,導致誤點1分30秒。高見隆二郎為了隱瞞自己過站的事實,將車速推至極限試圖將耽誤的時間追回來,結果造成嚴重的出軌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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