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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東風:警惕沒有文化的“文化產業”

http://www.CRNTT.com   2011-10-23 08:55:00  


 
  其二是人為培育本地自產文化項目,無論移植進來之後,精心養護成材的,還是像“獻禮工程”那樣自創的,都可以通過政策導向,有計劃的甚至克日完成。

  其三是完全原創的文化作品,無人關照,自生自滅,猶如路邊野草,無需澆水,下點雨露就滋潤,無需施肥,有點陽光就燦爛,不計功利,無需屈膝於市場,不求聞達,無意炒作搏上位,不圖虛銜,無心江湖望魏闕,與“規劃、指標、規範、監管”等一幹說法全無幹系。如此“文化”,不管以藝術作品的形式,還是商業產品的形式出現,總有其人類創造的精髓,同人性相共鳴,給心靈以震顫。

  三種形態之中,真正稱得起“文化”的只是第三種形態,所謂“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第一、第二種形態,而所謂“有產業,沒文化”則指的是沒有第三種形態作為靈魂和支撐的前兩種形態的瘋長,甚至連前兩種形態都沒有的純粹的“掛羊頭賣狗肉”。

  就此而論,文化體制改革的關鍵在於讓三種文化形態各得其所,各有自己的一片天地。簡而言之,就是文化體制適應文化形態自身的發展要求,把不同文化形態硬性納入同一種“規劃、指標、規範、監管”之下,不利於實現文化創新和名副其實的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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