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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李雙江之子的觀念究竟“過時”沒有?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27 11:33:34 |
“寬容”得不到理解,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忽略了犯罪者應該得到“報應” 長期以來,中國社會都被“重刑主義”的思想支配,中國人的刑罰觀,來自於“殺人償命”、“惡有惡報”,在很多時期,用私刑進行復仇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甚至都不需要國家出面執行。這種近似於“同態復仇”的刑罰觀,樸素而正義,但的確又是非常“野蠻”的,有很多問題。上世紀80年代以來,為了糾正長期以來這種“野蠻”的刑罰觀和重刑主義,中國的法律從業者大多都主張拋棄“報應論”,認為刑罰的目的不是為了報復和懲罰犯罪者,而是為了預防犯罪和對已經犯罪者進行矯正。 然而,完全摒棄“報應觀”並不可取,因為報應是社會公正觀念的體現,對刑罰的報應要求也就是對刑罰的公正性要求。“報應論”的刑罰觀在西方國家已經複活,按美國法學家哈格的解釋,現代的“刑罰報應”具有三方面的含義:一是國家懲罰犯罪行為的承諾、二是犯罪者應為犯罪行為所付出的代價、三是實現對守法者的一種公平。現代的“報應論”不講同態復仇,而講究“等價復仇”,因此也並不野蠻。 然而,國內的法律從業者很少在出現這種重要案件的時候談及“報應”,這忽視了民眾們的需求。在循規守法的民眾們看來,違背正義、犯下罪行的人就該受到懲罰,服刑是犯罪者需要付出的代價,是國家懲罰犯罪承諾的體現,對安分守紀的人是一種公平。不談犯罪者應遭到報應就先談對犯罪者的“寬容”,肯定難以取得民眾的理解。 “刑罰輕緩化”、“廢死”等主張也與民眾脫節 在如今中國的刑法學界,“廢除死刑”自不用說,“刑罰輕緩化”也是備受矚目和支持的主題。然而這兩者在一般民眾中都得不到什麼支持。著名學者朱蘇力曾經談過為什麼“廢死”的主張得不到民眾支持:因為主張“廢死”的學者都大大低估了死刑的“生物基礎”。不管是“斷言廢除死刑是歷史的潮流”、“枚舉多少國家已經廢除死刑”、“引證貝卡利亞等國外著名學者的說法”還是“引證一些說服力還不足的研究說死刑無震懾效果”,對於一般的守法民眾,都顯得沒什麼說服力,而且這種言辭態度很難左右一個成年人的態度,甚至會引來反感。近年來出現了很多熱議的死刑案件,但有關死刑問題的學理討論基本上沒什麼推進,民眾與專家的鴻溝也仍然一如以往地大,仍然是“民眾向左,專家向右”。 而“刑罰輕緩化”這個命題與“廢死”命題面臨的境況是非常相似的。與學者們抽象的談論“輕緩”、“人道”、“文明”等概念不同,社會公眾對於犯罪給被害人和社會帶來的具體損害無疑有著更加切身的體會。守法民眾感受不到“刑罰輕緩化”到底有多必要,憑著樸素的正義觀,就不會支持在刑罰上對李雙江之子這種情況進行“寬容”。 ■ 怎樣才能讓社會變得寬容 在刑罰方面,社會需要適度的寬容 如前所述,守法民眾對於嚴懲犯罪者的偏好、對寬容的排斥,都是基於樸素的正義觀的。正因為其樸素,所以沒有顧及很多法學上的常識。說起藥家鑫、李昌奎、李某,人人都願意他們得到嚴懲,但說起“黑打”“勞教”“刑訊逼供”“任建宇”“佘祥林”呢?你或許會說這些不是正義,但只要司法上有“重刑主義”傾向,這些名詞就很難區分得開。正如一把雙刃劍,選擇了一面的好處,也要承擔另一面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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