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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應讓證據和法律說了算 

http://www.CRNTT.com   2013-08-09 12:25:43  


 
林海東:“中國好母親”夢鴿應適可而止

  2013年08月08日11:05來源:搜狐評論 作者:林海東 

  8月7日凌晨,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發布微博,證實夢鴿已於6日向警方報案,“正式提交《關於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立案偵查”。早已狗血淋漓的李天一案,終於迎來了迄今為止最大的一桶狗血。

  夢鴿報案的案由,之前已經廣為人知。如果說之前“賣淫嫖娼”、“敲詐勒索”還是輿論戰的話,那麼,現在已經變成了正式的指控。據蘭和律師說,其實李家“在三月已經向警方報案,但未能引起重視”,稱警方當時並未立案。至於警方當時為什麼不立案,蘭和律師說,“這你要去問警方了”。

  我想,關於這個問題,警方現在肯定不會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畢竟現階段並不是每一個信息都能得到相應的回應和準確的答覆。我們所能做的,其實就是坐等,看這一次警方是否能夠立案。而警方此次立案與否,實際上可以說明一些問題。

  夢鴿此舉,無疑會激起更多的民憤,但也會讓某些人相信李家真的掌握了一些證據。自打前些日子“賣淫嫖娼”、“敲詐勒索”的說法傳出來,輿論已經出現了分化的現象。據我對網上言論的觀察,有一些人很相信酒吧是“賣淫嫖娼”的所在,在他們的邏輯裡,好人不去酒吧,酒吧裡的女人要麼是“墮落女”要麼是“失足女”,李公子犯案也不過是蒼蠅叮了有縫的蛋。這個邏輯其實很糊塗,也很混蛋,因為它的預設前提是“酒吧是罪惡的淵藪”。持這種邏輯的那部分人,可以親自去各種酒吧考察一下,驗證一下自己的理論。

  但這一部分人的存在,實際上並沒有扭轉此案輿情的走向。李家連串的所作所為,無論是“請求公開審判”的姿態,還是“犯到哪,辦到哪”的表態,不僅沒有獲得輿論的同情和支持,相反愈加使輿論鼎沸。滅火不成,反倒火上澆油,連帶著李家的律師們也成了“罪人”。

  在這種輿情狀況下,夢鴿高調報案,很有一些“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意思,俗稱“頂風上”。這一方面說明夢鴿救子心切,另一方面也說明李家已經無所顧忌。護犢子,是本能,也是某種策略。因為之前“請求公開審判”的姿態和“犯到哪,辦到哪”的表態,已經展現了李家的“大義滅親”,現在再來展現一下救子心切,這會讓人物形象更豐滿,戲更足,而且正式提出指控和報案,也可以在某種意義上向公眾表明李家可能真的掌握著一些什麼。

  但問題是,李家現在已經到了一個“豬八戒照鏡子”的地步,說什麼做什麼大家都不相信,什麼招數兒使出來都不管用,越做越錯。在汹湧鼎沸的輿論面前,李家每說一句話、每做一件事,都只是給公眾樹立了一個新靶子,讓已經對此案產生相當“審醜疲勞”的公眾找到新的槽點。這種時候、這種情況下,閉上嘴,收住手,靜待法院開庭,把戰場挪到法庭之上,可能才是李家的最好選擇。但似乎李家及其律師們鐵了心要打一場庭外口水戰,雖然看上去他們毫無勝算。這大概也算是這出大戲中的悲情戲碼吧?

  今天看到有人說夢鴿報案是想做“中國好母親”。這是調侃,也是反諷,表達了很多人對夢鴿作為一個母親的看法。自打李天一進入公眾視野那天開始,他就不是個省油的燈,兩年左右的時間內,這個未成年人先後無證駕車、動手打人、勞教一年、涉嫌強姦輪奸,他之所以有今天,夢鴿這位母親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此番案發之後,夢鴿的愛子心切、救子心切雖然可以理解,但她的很多做法實際上依然在延續著一貫的溺愛。

  無論此案案情究竟如何,但從警方偵查、檢方起訴看來,李天一涉案犯法都應該是不爭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夢鴿報案其實不過是一種魚死網破,她要把與李天一案有關的人都拖進來,即便不能讓兒子脫罪,也盡可能讓他獲得輕判。

  但,夢鴿能如願嗎?這是個問題,也是個杯具。而夢鴿“不拋棄、不放棄”的種種努力,看上去更像是一條不歸路。適可而止,或許可以避免更大的杯具,避免更多的狗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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