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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被訴對明星代言具警示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14-05-15 11:50:56  


 
晏揚:姚明被起訴 其實很冤枉

  2014年05月15日07:20來源:綜合 作者:長江日報 晏揚 

  因認為自己購買的湯臣倍健魚油軟膠囊存在虛假宣傳問題,北京市民馮長順將經銷商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及該產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目前該案已正式立案。(5月14日《中國青年報》)

  姚明一直有著良好的公眾形象,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熱議。但細看新聞便會發現,姚明屬於“躺著中槍”。消費者馮長順在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下屬門店購買湯臣倍健產品,這些門店向消費者做產品介紹時,存在虛假宣傳——湯臣倍健魚油軟膠囊的適宜人群只是血脂偏高者,這些門店卻宣稱適宜三高人群、心腦血管疾病人群以及腦溢血、腦血栓、中風、動脈硬化、心臟病、老年痴呆人群,誤導了消費者。而且,這種虛假宣傳還被放在網上,2012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對相關網站進行了處罰。

  但所有虛假宣傳都是湯臣倍健的經銷商——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及其下屬門店所為,而在生產商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網並不存在虛假宣傳,已標明適宜人群只是血脂偏高者,與《國產保健品批准證書》的批准內容相符。更重要的是,姚明的廣告同樣不存在虛假宣傳,其廣告語只是“你怎樣對待你的身體,身體就怎麼對待你”。

  姚明為生產商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代言,而不是為經銷商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代言。現在姚明成為被告,豈不冤枉?至於經銷商及其藥店為了多賣產品做虛假宣傳,顯然不是姚明管得了的。

  想必消費者馮長順是懂得這些道理的,所以他沒有狀告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之所以將姚明列為被告,無非是為了吸引眼球,引起轟動效應,姚明只是被當作這起訴訟的“噱頭”而已。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明星代言廣告如果涉及虛假宣傳,將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對於這一規定,人們舉雙手歡迎,明星從代言中獲得利益,就應當為代言的真實性負責。然而,姚明代言的湯臣倍健廣告並不涉及虛假宣傳,他所代言的商家甚至沒有被列為被告。消費者的維權舉動應予肯定和鼓勵,但訴訟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打擊弄虛作假,不能為了賺取眼球而讓明星“陪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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