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羅宣言》發表前美國策劃“台灣國際共管論”破產的考察
1942年8月,美國《幸福》《時代》《生活》三大雜誌公開提出“台灣國際共管論”觀點,引發中美之間一場輿論鬥爭。中華民族各界一致反對“台灣國際共管論”,主張二戰後應將台灣交還中國。以羅斯福總統為代表的美國政府,根據《大西洋憲章》規定,從美國根本利益出發,最終選擇支持中華民族立場。美國保守勢力策劃並得到英國贊同的“台灣國際共管論”胎死腹中。台灣光復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共同浴血奮戰的結果。每個國家都是根據自己的國家利益和實力…
|
|
尋找80年前台灣光復社會轉型時期的歷史記憶
本文聚焦日據時期台灣兩個客家家庭的子弟,同樣早早地直接擁抱了祖國,在台灣光復後同樣作為台灣客家人,成為歸鄉的遊子,但是時代的車輪帶來了他(她)們給台灣留下的不同的烙印。作者強調,作為與台灣光復同時走進這個時代場景的人物的最珍貴歷史記憶,並不是跟著父母輩走過那段艱苦歲月的追憶,也不是對走出國民黨加諸於台灣人民的思想枷鎖的心路歷程的回溯,而是嘗試從當中去找出經歷過異族五十年的統治之後,台灣與大陸之間仍然藕斷絲連的命運與血脈相連线索的意…
|
|
美國半導體產業政策與供應鏈“去台化”趨勢
主導產業的持續升級與演進是維持台灣經濟增長活力的關鍵動力。近年來,隨著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以半導體為支柱產業的台灣經濟逐漸走出“悶經濟”困局。然而,這一發展趨勢也強化了台灣經濟對半導體產業的高度結構性依賴。在地緣政治影響下,全球半導體產業正經歷深刻的結構性重組,這也為台灣經濟帶來諸多風險與挑戰。本文從經濟結構依賴、訂單依賴、貿易依賴與投資依賴四個維度,剖析台灣經濟所面臨的結構性風險;梳理美國為重塑本土半導體產業生態所推動的“去台化…
|
|
光復前後台灣同胞抗爭策略的變化與啟示
1945年台灣光復後,台灣與大陸僅有4年的時間短暫相連,緊接而來的國共內戰,又讓兩岸分隔開來,國家統一仍是許多統派人士的未竟之志。為保衛國土、促進統一,無數先烈流血犧牲,但為何台灣統派在日據與國民黨統治時代,鬥爭過程都從武鬥走向文鬥,似乎較少人探討其原因。毛澤東曾說“統一戰線、武裝鬥爭、黨的建設”是三大法寶,武裝鬥爭指的就是開闢根據地與開展游擊戰。為何台灣的鬥爭難以循此模式發展起來?本文透過日據時代台人抗日運動與白色恐怖時期的鹿窟…
|
|
美國對中國海上商業競爭的舉措、動因與影響
特朗普再度執政後,美國通過國內立法、行政命令、資本收購、軍事威脅等手段在造船、航運、港口等方面加強與中國全面戰略競爭。其目的在於削弱中國在造船、航運等領域的主導地位,減少美國對中國製造船舶和港口設備的依賴,推動美國造船業復興,恢復美國的海上商業的優勢地位。本文基於美國政府、國會、智庫等文本分析美國對中國海上商業競爭的舉措,研究其動因,并評估其影響。……
|
|
冷戰後中美關係的歷次定位研究
冷戰結束後迄今,中美雙方都曾對兩國關係的現狀或發展前景進行或積極或消極的定位。其中,積極定位都未真正落實,根本原因在於兩國間存在消極互信,即確信對方的意圖、行為及其後果將對己方不利,確信對方是己方的戰略威脅。美方感受到的威脅主要來自中國的“異質性崛起”,這是中美關係中最大的結構性矛盾,它與“修昔底德陷阱”叙事、地緣政治、經貿衝突等結構性矛盾相交織,導致中美雙方很難就兩國關係的現狀與未來達成持久的積極定位。未來中美之間的消極互信可能…
|
|
抗戰勝利八十周年之際彰顯台灣光復的國際法意涵
202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八十周年。1945年,中國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在台灣光復之日正式收回被日本殖民五十年的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領土主權。當前,“台獨”勢力卻炮製“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妄稱《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無法律效力,更企圖湮滅台灣光復這一歷史。為正本清源,從國際法角度論證《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國際法效力,突顯台灣光復是踐行上述國際法文件。同時,透過分析台灣光復的主…
|
|
構建中美競合的“非零和博弈”
近十年來,中美經濟博弈呈現出從“競合共生”向“戰略對沖”的階段性轉變。以2018年貿易戰為分水嶺,美國對華政策從“接觸+規制”轉向“競爭+遏制”,科技脫鉤、產業鏈重構、規則標準競爭成為主要特徵。中國通過“雙循環”戰略強化內生動力,同時推動高水平制度型開放。雙方在數字經濟、綠色能源、區域經貿機制等新興領域形成多維角力,經濟議題與地緣政治深度嵌套。展望未來,中美將在“有限脫鉤”與“選擇性合作”間尋求動態平衡,技術主權爭奪與全球治理體系…
|
|
營造國家統一外部環境的歷史借鑒與哲學思考
縱觀世界歷史,國家統一始終是民族繁榮和文明進步的關鍵標志。掌握主動權,構建有利於國家統一的外部環境,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核心要素。這不僅關係到國家安全和民族福祉,更需要基於深刻的歷史洞察和哲學思考去積極塑造。在新時代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中,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的干涉,并將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作為一道底綫。同時,深入研究近現代世界史上國家崛起與受霸權國遏制的國家統一案例,并將中國的“大一統”“無為無不治”等實踐哲學融入當前全球…
|
|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內涵與深刻影響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發軔於地方治理實踐,昇華於治國理政創新,既融匯了中華優秀法律文化精華,又在實踐中不斷創新發展。它具有舉旗定向的政治引領性、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守正創新的方法論特質、問題導向的實踐本質等鮮明特點,是通過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根本遵循。值此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之際,加強、加深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研析非常重要。……
|
|
重視兩岸共同抗戰歷史的書寫與傳播夯實中華民族共同體根脈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海峽兩岸歷史相續、血脈相親。近年來,“台獨”分裂勢力妄圖勾結外部勢力,“以武拒統”“倚外謀獨”,并製造歪曲歷史的荒謬挑釁言論。面對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及推進中國統一大業的時代使命,必須要直面分裂勢力歪曲歷史、篡改事實的陰謀,并且予以正面的回擊,以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持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2025年正值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台灣光復80周年,抗日戰爭的勝利是包括台灣與大陸同胞在內的全民…
|
|
台海話家常——解決台灣問題的六個維度
台灣問題成為當今中國問題的樞紐,也是兩岸同胞思慮的焦點。如何解決這個糾結,本文以話家常的方式,從六個維度進行了分析,指出台海自古是一家、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統一祖國的信念堅定不移、兩岸統一的趨勢不可逆轉、兩岸同胞渴盼和平統一的願景難以漠視、台灣政要應該為和平統一盡責、不能忘記歷史給今人的寶貴啓示。客觀分析了“台獨”沒有出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唯一正確的選擇。為了實現民族復興,為了兩岸同胞的福祉,切切不可錯過和平統一的良機。……
|
|
“台獨”領土性論述的法理批判:台灣法律地位再澄清
從全面批駁包括台灣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台灣當局是“代表台灣的合法政府”等“台獨”領土性論述邏輯前提的需要出發,有必要對台灣法律地位再度作出澄清。以《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台灣光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關鍵歷史節點,可以對台灣法律地位的歷史與現狀形成一套包括四個階段的連貫性叙述。在《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之前,台灣不是無主地,而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在日據台灣的五十年間,台灣既不是日本的“合法領土”、也不是日本的“殖民地”,而是被日本占…
|
|
《反分裂國家法》實踐檢視與實施路徑探討
《反分裂國家法》於2005年頒布,至今已施行20周年。回顧《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實踐,其在政治和法治領域分別發揮著重要的宣示和懲戒作用。一直以來,大陸方面致力於采取積極措施創造有益條件推進《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與此相反,民進黨當局和外部不法勢力則是沆瀣一氣,想方設法阻撓《反分裂國家法》的施行。兩岸民衆對“以法治方式治理社會”有著普遍意義上的共識,為應對民進黨當局與外部勢力抵制《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的行徑,在明晰《反分裂國家法》規範…
|
|
海峽兩岸數據跨境規則銜接的法治邏輯
在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的大背景下,數據跨境的多尺度耦合功能日益凸顯,兩岸數據跨境規則銜接的內生需求愈發強烈。從國家、產業、個人層面看,數據跨境規則銜接具有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驅動兩岸產業有序融合、實現兩岸個人信息協同保護方面的制度理性。然而,由於兩岸數據跨境規則尚未有效銜接,兩岸數據跨境流動面臨共同依據缺位、合作監管失位以及權利協同保障錯位等結構化制度障礙,其成因牽涉法域間規則體系兼容性不足、行政主體合作效能滯後、權利救濟機制不對稱…
|
|
智統台灣:智能化時代台海解決方案
本文提出 “智統台灣”主張,其核心觀點如下:以最低代價、最快時間、最高質量、最文明方式實現國家完全統一,譜喜劇,避悲劇,成就民族復興。演練“智合”“智戰”“智鬥”三大路徑。推動“智合”,培育兩岸融合發展的“智合能”。實施“智戰”,構建反分裂反干涉“智威懾”。開展“智鬥”,編織鬥智鬥勇的統一“智勝網”。“智統台灣”的能量變化、演進態勢可以用“智統=智合能×智威懾×智勝網”的方程式來表達。本文采取定量分析方法,收集整理5項“智合能”指…
|
|
連戰“和平之旅”二十週年憶述與啟示
連戰“和平之旅”,既改變了兩岸關係,也改變了國共關係。兩岸關係方面,當時陳水扁宣布了等同於“台獨”時間表的“制憲”時程;大陸以《反分裂國家法》進行反制,雙方處於統“獨”對決態勢。連戰大陸行,展現了台灣反“獨”促和的理性力量,為三年後國民黨八年執政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鋪平了道路。國共關係方面,1945年蔣介石與毛澤東重慶會談,仍未達成中國的和平,直至兩岸隔海分治。一直到“和平之旅”,國共領導人才實現了時隔六十年的正式和解,值得載入史…
|
|
多維視角下“台灣共同體”概念與內涵辨析
“台灣共同體”可能是鄉土性的“家鄉台灣”,可能是帶有分離主義傾向的“民族台灣”和“國家台灣”。“家鄉台灣”是中華民族共同體之下的一個次體系,屬於正常存在的形態;而“民族台灣”“國家台灣”建構則是一種政治上的分離主義,是對國家治理的挑戰。我們既要堅決地反對分離性“台灣共同體”的建構,也要以同理心、包容心看待台灣民衆對“家鄉台灣”的認同,將其圓融進對中華民族的整體認同與情感之中。在中華民族內部完善“台灣共同體”的角色與功能,最終讓台灣…
|
|
“兩國論”的“憲法”路徑和誤區
2024年5月,賴清德成為台當局領導人之後即加速操作“兩國論”。2024年12月2日台“內政部”針對國民黨籍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為大陸籍配偶,以史未放棄對岸“國籍”為由,發文將史雪燕過去的議員職務“解職”。同日,“內政部”召開第3屆政黨審議會第4次大會,決議將向“憲法法庭”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顯然,台當局正朝“法理台獨”和“消滅統派”的方向推進,理論基礎其實來自李登輝組建的“兩國論研究團隊”的成果,本文溯源討論並質疑該團…
|
|
聚同化異: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方法論探析
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台灣問題已經到了一個重要節點。和平統一政策仍然是大陸方面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但“台獨”勢力及外部干預勢力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威脅正在與日俱增,其後果不容低估。新時期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衹是正當其時,更要由“求同存異”升華到“聚同化異”,從而將兩岸共識推進到更高的層次。兩岸關係要以“聚同化異”為引領,力爭在“聚同”中“化異”,在“化異”中推進“聚同”,不斷增進政治互信,從而為兩岸關係的持久和平穩定奠定重要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