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狀告黃健翔讓陸幽這位央視的普通記者成了名人,她的生活也因此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坐地鐵上班,不得已買了一輛私家車。
據現代快報報道,“宮外孕”這樣的字眼,讓陸幽很難堪,因爲在她看來,黃的博客說的就是她,而且90%的人也認爲這就是她。陸幽確實有過“宮外孕”,這一點她沒有避諱,甚至一審時還出示了相關的證明,但她說,她與杜伊之間是清白的,“我的電視臺已經足夠強大,不需要通過潛規則去獲得更多的採訪便利。”
陸幽曾答應過母親,要在北京奧運會後好好談一場戀愛,還答應2009年的春節把男朋友領回家,“可媽媽等回來的竟是一場官司。”因爲年前,陸幽狀告黃健翔一案開庭了。
自從開始打官司,陸幽就處於“半休整”狀態,工作幾乎沒有。有空她就到公園裏的咖啡吧坐坐,要上一杯啤酒,看四五個小時的書。“難過時坐在這裏,看著前面的湖水和遠處的藍天,心情能好點”,然後她指著湖水笑著說,如果不是自己調整得好,可能已經在湖裏了。
陸幽說,要不是這場官司,現在肯定還會坐地鐵上下班。“你能想象得到,因爲打官司,我是被逼著買車的嗎?”去年12月一審過後,媒體上到處都是這場官司的報道,原本只在足球圈有名的陸幽,一下子變成普通人街頭巷尾議論的物件,她從未想過有人能在地鐵裏認出她,但這種事情就真的發生了。
有一天,陸幽像往常一樣乘地鐵,抓欄杆站在車廂裏,旁邊正好有位男士看報紙,幾分鐘後他突然開始上下打量陸幽,然後硬生生地問:“你就是陸幽吧?你跟誰‘宮外孕’?”一句話讓陸幽徹底涼到心底,她以最快的速度下車,不久後她買了自己的車。
陸幽說,她和黃健翔的案子,有點像豔照門,在全國都早已流傳開來,“這是精神強姦,全社會都在窺探我的子宮,誰給你的權利?精神上的蹂躪難道就比肉體上的蹂躪更高尚嗎?”陸幽有些激動,在她看來,正是黃的這篇博客,讓她一下子成了受害者。
昨天,北京朝陽法院對央視名記陸幽狀告黃健翔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原告陸幽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判定敗訴。面對這樣一個結果,陸幽顯得非常沮喪,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她說,她要繼續上訴,她不服,“正義只會遲到,不會缺席。”
因爲證據不足,陸幽敗了,“我相信法庭上的證據沒有唯一性,也沒有排他性,法庭只是需要更嚴謹的調查。我們也會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拿出更多令法庭信服的證據來。我對法律有信心,是因爲我對事實有信心。”說這話時,陸幽的語速不緊不慢,顯然經過了精心的準備。
以往在接受採訪時,陸幽始終表現得堅強而淡定,在談及個人隱私甚至“宮外孕”的時候,都非常平靜,但昨天卻是例外,她沒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我原本打算將今天官司的勝利當做母親節的禮物,送給媽媽的,可是……”說到這兒,陸幽緊緊閉著嘴,頭偏向一旁,淚水在眼眶裏打轉。頓了幾秒之後,倔強的她始終沒有讓眼淚掉下來,她也迅速調整好情緒,繼續回答記者們的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