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這些公共空間的設計工作大部分是交給高校、國有單位來做,也有一些是委托知名雕塑家設計公益作品。 ”香港設計師協會顧問、知名設計師韓秉華對記者直言,有些設計師對自己要求不夠高,在巨大利益驅動下,潦草交差。
畢業於一家全國知名美術學院的雕塑造型師孟先生則告訴記者,他讀書時就曾接手過一位老師的城雕工程,“憑借高校身份,一些教授常常能承接到雕塑工程,自己做不了就轉包給學生去做。 ”更有甚者,有些擁有城雕創作資格證的雕塑家還將證書轉借給所謂 “雕塑公司”,坐收利益分配。
記者查閱了1993年出版的《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其明確規定創作者必須持有“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直接申領證書的是三種要麼是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的雕塑家,或者是高校雕塑系畢業後已獲得講師職稱的,再或是省級以上大型雕塑單位中獲得助理研究員、雕塑師以上職稱的雕塑師。
“科班出身的,從事城雕工作兩年以上,只要有推薦就能申領證書,即使非科班出身的進修生只要工作五年以上也可以領,需要租借證書的雕塑公司可見資歷有多淺。”孟先生對記者分析。
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城市公共雕塑還是超大工程,由於每一尊雕塑本身體量不一,材料價格差異巨大,更存在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城雕價格沒有具體定額,就存在行業潛規則的可操作性,雕塑本身的造價又很難算清,為有權力支配資金的人開了方便之門。”深圳雕塑院院長孫振華也坦言。
以安慶市小城潛山縣為例,日前竪起一座更加籍籍無名的所謂“皖公”巨型雕塑,聲稱豪擲了600萬元;位於鎮江丁卯橋路運河廣場的大型雕塑“運河之母”更是耗資700萬元。記者獲悉,襄陽市漢江旅遊風光帶夜景亮化工程中建成的郭靖黃蓉像,底座6米×6米、高4米,採用銅鑄內發光技術,號稱花費也達到了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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