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通過與一家名為“中訊譽華”的公司簽訂“陰陽合同”,以每年90萬的價格將倉庫出租,兩年獲益180萬。而中訊譽華公司之後又以高價轉租給了其他商業公司,從中賺取差價。紅會回應違規出租備災倉庫:出租庫房月底騰空。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政策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毋庸置疑,“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若非媒體曝光,我們不知道身為公益慈善組織,享受國家財政經費的專業行政單位,法律意識和公共責任淡漠如斯。
各地紅十字會的“救災備災倉庫”是儲備災害發生時急需物資的專用場所,使用的是國家專項劃撥土地,其使用、處置都應該遵循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其收入也當專款專用。紅會明明知道自己不能從事經濟活動,卻採取“以捐代租”的違規渠道牟取利益,尤其是與疑似的“皮包公司”簽訂合同,使之坐地收錢,一租一賃,從中牟利每年達數百萬,其中的“交易”耐人尋味。
至於“救災倉庫出租”是為了要掙錢養活員工的說法更值得追問:紅會到底在册或需要多少員工?財政下撥的經費為何不夠?是冗員低效、管理不善還是貪污腐敗?出租倉庫的收支是否真的用於員工工資?紅會還有多少見不得光的“陰陽合同”?
紅會“違規出租”讓公信力雪上加霜,對社會慈善熱情是一個沉重打擊。此事不能輕飄飄地“騰退”了事,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介入,嚴厲追查,督促紅會賬務公開,信息透明,不能容忍部分人打著公益的旗號做著違規之事,更不能隨隨便便拿出“養活員工”的借口忽悠國家和公眾。(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斯涵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