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戶”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人生因為沒有完成戶口登記而受到影響,因為准生證、出生證、身份證、暫住證等,都離不開戶口,這意味著“黑戶”無法上學,不能出門坐火車,不能到正規醫院看病,甚至不能獲得一份像樣的工作。每一次人口普查,“黑戶”的相關數據就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有關此現象的報道頻見報端,媒體呈現的大量個案讓人唏噓,“黑戶”問題隨著時間的累積顯得越來越緊迫。
為什麼會出現“黑戶”現象?就法理層面而言,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條例要求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但在具體工作中,政策又呈現出自相矛盾的一面:為落實計生政策,公安部門在新生兒落戶時要求出示其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這一規定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在一起,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
目前全國多數地方明確規定戶口登記必須出示計劃生育相關證明,盡管每次人口普查時國務院普查辦都要下發通知,要求“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但多數地方往往并沒有兌現上述要求,很多父母因為經濟壓力不能給超生子女登記戶口,“黑戶”群體的生存境況因此遲遲得不到改善。
戶口登記的法律規定得不到落實,看似讓人不解,但其背後的邏輯并不複雜。站在地方的角度看,放開登記固然可以讓大批的“黑戶”完成戶口登記,但也會讓計生政策失去執行的重要抓手,“黑戶”群體之所以遲遲不能完成戶口登記,主要的障礙即在於此。所以,要解決“黑戶”問題,一方面要強調法律權威,嚴格執行戶口登記的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必須改革社會撫養費制度,從源頭上掃除“黑戶”戶口登記的障礙。此次公安部會議明確指出,依法登記戶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讓“黑戶”完成戶口登記,首先要敦促各地貫徹法律規定。戶口登記不應有其他附加條件,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權益必須無條件落實,在強調憲法和法律權威的今天,必須重申這一基本常識。
社會撫養費制度方面,此制度初衷是為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政策尚未退出歷史舞台的情況下,超生繳納罰款的政策規定恐怕還將延續。但在二胎政策逐漸落地的新形勢下,也有必要隨之做出調整。顯然這樣的調整非公安部門能做出,公安部商討解決“黑戶”問題只是一個開始,社會撫養費這類相關政策的是否跟進調整,很大程度上將決定“黑戶”群體的命運。(來源:雲南信息報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