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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中,野豬已被删除。圖/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官網截圖 |
全國多地曝出野豬毀田傷人事件引起關注,12月10日,國家林草局發布《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野豬擬被删除“三有”保護名錄。正因為國家法律保護,野豬數量迅猛增長,而人豬間矛盾日益加劇,已得到國家層面高度重視,將野豬從“三有”動物中除名,是對當下野豬泛濫成災的直接應對,也是尋求動態平衡的必要調整,各地需因地制宜,把握好捕殺與保護的度,最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