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戰緒忠 山東膠州 教師
近期,針對台灣問題及國際關涉領土的問題,很多朋友進行了爭論,在此把有關領土的幾個概念進行分析比較,便於朋友們對照,避免歧義。
一:領土爭端及被占。
主要是國家間的領土爭議及被占,這個比較容易理解,目前絕大多數國家與其鄰國都有大小不同的領土(包括海疆)爭議。被占的有以色列占領阿拉伯地區的領土等。
二:領土分裂。這主要是指一個國家內由於各種歷史原因,尤其是國際勢力的介入,而造成了領土被分割,有些已經被原當事國承認,有些沒有。像現在的塞爾維亞,因為歐美等的支持,而使科索沃被分裂,格魯吉亞的阿布哈茲和南奧賽梯,是由於俄羅斯的支持而造成分裂,但目前沒有被當事國承認。我國的外蒙古也是如此,主要是因為當時蘇聯的支持,但現在已經被我國承認,被承認的還有印尼的東帝汶等。
三:政治對立。也是在一個國家範圍內的情況。這方面最容易混淆。目前我國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就是這種情況。國家一分為二,被兩個政治集團分別治理,分別采取不同的經濟政治制度。這方面情況歷史上也不少,像明朝末年的明朝廷與關外的後金政權,清朝建立初期與台灣的鄭成功政權等,甚至清朝後期的太平天國,民國時期的蘇維埃政權等,應該都屬於這類情況,其最大特點就是,國家還是一國,但因為政治原因而造成分治。目前國際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巴勒斯坦地區(不考慮其國外的以色列占領),由於政治對立造成哈馬斯統治加沙,法塔赫統治約旦河西岸地區,但都聲稱有對全國的主權。
四:分裂行為。指一國內因為民族宗教歷史政治等原因,造成部分人從事分裂國土的行為,但并未形成事實,像我國的藏獨、疆獨、台獨等,從事的形式有暴力的,像藏獨疆獨等,有溫和從思想意識等方面洗腦的,像台獨等,但多都借助外人的幫助支持。對暴力者國家多數進行直接打擊,但對溫和的思想灌輸行為,則多少采取爭取民心的辦法,像對台獨者就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台灣問題是典型的政治對立,絕非領土分裂或者變更,島內雖然有分裂行為,但中國領土現狀同新疆西藏一樣并未有任何改變,很多人包括中評網的一些網友把台灣問題同其它一些國家的分裂事實和行為相提并論是完全錯誤的,也是對國家統一大業很有害處的,這方面胡錦濤總書記在《30年》講話中已經說得非常明確,希望各位朋友在應用時盡量注意用詞的准確,切莫隨意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