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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豆腐樓”需要“徹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02 16:19:22  


  作者:韓晨 上海 自由職業者

  6月27日天清晨5時30分許,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口西側,一在建樓盤工地發生13層樓房樓體倒覆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事故發生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市委書記俞正聲和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迅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建交委、市安監局、閔行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專家立即組成聯合調查小組,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從規劃、施工許可、招投標、資質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等各個環節逐一審查,並依法公開嚴肅處理。(2009年6月28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轉自《解放日報》) 

  一座在建的、即將完工的13層住宅樓,並且“準備預售”的牌子已經樹好了,卻在眨眼之間轟然倒覆了,而且倒的是那麼的徹底,像一棵被狂風刮倒的大樹一樣,幾乎連跟拔起,讓人不可思議、不可理解,更讓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13層的高層建築,質量怎麼這麼差?如此的“豆腐樓”又是怎麼通過規劃、施工許可、招投標、資質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等各個環節的?更為蹊蹺的是,在建樓倒了,開發商也沒了,給人們留下了更多的懷疑和猜測。 

  “豆腐樓”、“豆腐橋”、“豆腐渣工程”,是人們司空見慣,但卻最不想看到的項目、工程。尤其是像住宅樓這樣的安居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本應該質量第一,居然也能出現讓人不忍目睹的“豆腐樓”,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責任重於泰山,安全高於一切………如此等等的標語、口號,我們也能常常在建築工地、施工現場看到、聽到,但是,動不動就發生這座橋斷了、那幢樓倒了等惡性安全事故,讓人們不再敢相信自己看到、聽到的一切。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那麼多的“豆腐樓”呢? 

  所謂怨有頭,債有主。“豆腐樓”的產生,也絕不是偶然,而是有著深刻的原因和背景的。 

  利益的驅動,是禍首之禍首。 

  作為開發商,本身追求的就是利益第一、效益至上,不管什麼項目,只要能來錢,不論手段如何,他們都敢做、都能為。正是這樣的“大膽”,使很多項目、工程的很多環節可以省,但是錢不能不賺。 

  而在開發商瘋狂攫取利益的背後,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巨大推手,那就是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員的政績衝動和私利需求。少數地方政府和個別政府官員,由於政績觀、利益觀、價值觀等發生了扭曲,熱衷於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當然在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背後,通常都隱藏著他們不可告人的肮臟目的——權錢交易,於是,一些官員與開發商穿一條褲子,甘願做一些不法老板的幕後“保護傘”,當然,作為回報,他們也能得到不小的“利益”分配。 

  責任的缺失,是罪魁之罪魁。 

  按理來說,一個工程、項目從上馬、建設、驗收,等等,各個環節,都應該嚴格把關、規範操作,但是,由於某些具體責任人、把關人的責任意識淡漠,再加之一些官員求功心切、求成心切、求利心切,使得一些根本過了關的審查、審核,也能在某些人的關照下、授意下、指示下,順利過關、安全通過。可是,就在一些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過程中,隱患埋下了,“豆腐樓”也不自不覺地孕育並成長了。 

  按理,無論哪一級的政府、官員,都應該始終做到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承擔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責任。但是,一些官員在錯誤的政績觀的支配下,把為人民服務異化成了為老板服務、為人民幣服務,只要能留住開發商,什麼條件都能答應,什麼規矩都能省略;只要能為財政增收,什麼項目都能上、什麼土地都能賣,而自己的本職工作,則被拋在一邊;應該承擔的責任,則被遺忘殆盡。 

  任何一個事件、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偶然和一朝一夕的,其背後必然有著某種必然和長期積累。應該說,事故發生後,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市委書記俞正聲做出重要指示:要採取切實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查清事故原因,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工事故發生。韓正市長迅即作出重要批示:要迅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要以此為鑒,舉一反三,落實責任。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豆腐樓”要想做到“以此為鑒,舉一反三,落實責任”, 首先必須斬斷伸向利益的“黑手”,其次才能強化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而要舉一反三,落實責任,必須從一開始就“徹查”、“徹查”、再“徹查”,將問題排查並化解在萌芽狀態,才能保證不是事後“亡羊補牢”式的“徹查”。當然,“徹查”,還必須嚴肅責任追究,發現問題,不論是誰,都應該嚴厲問責,絕不能打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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