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昌標 福建建甌 教師
近日,陳水扁家族洗錢貪污弊案,一審正式宣判,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陳水扁因涉案數額龐大,罪行嚴重,對台灣社會造成極大傷害,被判無期徒刑,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一、巨貪重判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陳水扁夫婦涉案犯罪令人觸目驚心。陳水扁在出任台灣當局最高領導人期間,濫用權勢,大肆侵占公款、收受非法獻金、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洗錢索賄無所不用其極,窮凶極惡搜刮財物。更令人不恥的是,陳水扁夫婦犯後毫無悔意,態度囂張狡詐,企圖淹滅證據,綁架民意,政治操弄,干擾司法辦案,無所不用其極,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真是十惡不赦罄竹難書。
島內主流民意認為刑罰恰如其分罪有應得。台灣TVBS電視台民調顯示,對於陳水扁夫婦被判處無期徒刑,有50%的民眾覺得不會太重,21%的民眾覺得沒意見,只有29%的民眾會覺得判決太重。
台灣《中國時報》的民調顯示,39%的受訪者認為兩人刑責恰如其分,13%的民眾還覺得判得太輕。
二、巨貪重判彰顯司法勝利人民滿意
島內主流民意歡呼雀躍,大快人心。台灣能將前“總統”繩之以法,使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台灣司法史上的一個巨大進步。使台灣人對未來社會充滿了希望。
《盤點:陳水扁打官司上演江湖大戲“武功”盡出》一文指出:一年多來,陳水扁為圖擺脫懲戒,招數盡出,法庭內外攻防大戰頻頻上演,令人目不忍睹。
案發開始,陳水扁全台走透透,面對死黨愚忠扁迷,大吐苦水,轉移焦點,綁架民意,污名媒體名嘴,炮轟馬政府對他司法迫害!操弄政治解決司法問題。遭羈押後採取種種計策抗拒司法調查和審判。
一是施行苦肉之計。陳水扁為達到“保外就醫”的目的,免去牢獄之災,他曾於2008年11月12日、2009年2月、5月間三度上演“禁食秀”,並透過律師發表禁食宣言,意圖鼓動支持者“站起來”聲援。陳水扁還多次出庭表示有心絞痛、腳痛等病“故意擴大病端,達到停止羈押目的”。
二是猛打悲情牌、親情牌戰術。在台北看守所裡給妻子寫詩,透過中間人往外發“遺書”。為了幫女兒陳幸妤脫困,給馬英九寫求救信,提請馬英九救救女兒一家,並教唆、暗示陳幸妤攜子自殺來要挾司法等。
三是施行烏賊戰術。他在法庭上反諷檢察官“偵辦標準不一,司法公正會轉彎”。還翻出李登輝等人的舊帳,猛烈攻擊馬英九特別費案和法官蔡守訓等。
四是施行無聲戰術。原先出庭,他邊聽邊記,經常舌辯滔滔,長篇大論為己辯解。但到今年5月,他解除辯護律師委任,撤回所有證人傳訊。在法庭上宣布 “我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因為我沒有犯罪。”的新“四不一沒有”。
五是施行“外援”術。羈押期間,不時透過面會接見,指導幕僚,聯合其它人或團體聲援、支持、配合及共同行動,並有關律師上節目、上報紙,透過大眾媒體,混淆視聽,干擾審判。其中2009年2月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將貪瀆案上綱為政治事件,更聲稱他被捕並遭到審判是因為“北京憎惡他”,企圖嫁禍大陸。他還指派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向美國告發陳水扁涉案遭羈押是馬英九政府藉司法侵害人權,是政治迫害,給馬“政府”造成強大的壓力,以增加未來政治協商解決的空間。
六是施行迂回術,他批評蔡守訓三度延押裁定是“違法違憲”、“枉法裁判”、“濫權羈押”,他極力否定一審合議庭合法性。
七是施行“獨”門術。借《蓬萊島雜誌》即將複刊之機,將出任雜誌榮譽社長前發公開信,再次提出“台獨建國”主張,並批評馬英九的兩岸路線。他聲稱,要讓台灣能掙脫“終極統一”的宿命,進而成為一個真正“新而獨立的國家”。
八是施行化骨綿掌術。他將自己極力打造成“台獨”共主,拉攏深綠勢力,進而利用“選票牌”引誘分化民進黨內各派力量,成功地讓蔡英文趨於邊緣。
陳水扁在庭審中通過上述招數玩弄法官,蒙騙百姓,轉移焦點,為自己脫身。但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在全台灣的輿論壓力下,在檢察官努力下,陳水扁的家族弊案真相漸漸浮出水面,最終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這是司法的勝利,正義的勝利,人民的勝利。
三、巨貪現形記成反面教材,警鐘長鳴。
陳水扁家族洗錢貪污弊案,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留給人們一個教訓就是“貪瀆絕沒好下場”,扁家人的下場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扁任“總統”八年,貪腐醜聞纏身,成國際輿論焦點。目前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機密外交”案等十大案件,涉及索賄、賣官案,洗錢等多項罪名,涉及資金數十億甚至數百億元。案件發生後,陳水扁拒不認罪,拒不悔過。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採取種種卑劣手段,宣稱遭政治迫害,混淆視聽;宣稱遭司法迫害,干預司法、妨礙審判等,令人憤怒 。
7月28日台北地檢署女檢察官林怡君在為陳水扁、吳淑珍貪瀆案作結案陳詞時,引經據典,用辛辣的語句,批駁陳水扁:“貪婪不能沒有界線,貪婪的界線是司法”。並引用了“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的古訓教育陳水扁愧對良心、愧對公職、愧對百姓。真可謂痛快淋漓!
9.11判決書對陳水扁他們的行為嚴厲譴責: “公開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污之實”、“‘財政部長’必須戒慎恐懼安排私人職務,‘內政部長’配合提供標案資料”,藉“總統”與第一夫人名器,“上從假借‘國家’經濟科技發展政策,下至公股投資職位,均能以金錢交易牟利私囊。”並引用《大學》:“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大揮春秋之筆,直指陳水扁心機之深,行為之惡劣。
總之,這位長期披上“台灣之子”外衣的政治領導人,因緣際會成為政治舞台的主角,甚至一度成為寒門子弟攀登政治權力巔峰的樣板,而今鋃鐺入獄,成為階下囚,成為“台灣之恥”。陳水扁家族弊案,已經在華人社會,在兩岸四地產生極壞的影響,必將成為今後建立清廉社會的一本反面教材,必將為反腐倡廉警鐘長鳴。
四、巨貪重判促進社會清正廉明。
台灣司法機關在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中排除政治干擾,對陳水扁夫婦予以重判,不僅對島內的貪腐和官商勾結行為產生重要警示作用,而且對台灣走上以法治貪之路,維護司法獨立,具有深遠影響。
台灣蘋果日報近日的評論說,陳水扁夫婦昨天遭一審判決兩人無期徒刑是台灣司法史上的里程碑。
蘋果日報的評論進一步說明,貪腐之所以令人厭惡除了道德因素外,還有經濟、政治與社會的惡果。賄賂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增加投資者的風險,使投資減少。腐敗嚴重會使國家資源分配不公,會使國民生產總值的成長率顯著降低,會使窮人的收入降低等。
美聯社文章稱,台灣地方法院依瀆職、貪腐等罪名判處陳水扁無期徒刑,“陳水扁這個曾經因承諾結束腐敗、深化‘台獨’立場而上台的台灣前領導人,遭遇了史無前例的名譽掃地。”這一宣判是台灣“混亂的政治史上的分水嶺”,也是島內民主進程的試金石。
《華盛頓時報》指出,台灣的在野黨和傳媒過去二十年來一直扮演著政府監督者的角色,使台灣掃除“黑金”。旅居台北的艾格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約翰(John Eastwood)說,“現在大部分在台灣經商的人都不用向任何政府部門行賄了。”
《紐約時報》也說,陳水扁被重判顯示即使是台灣最有權力的人也得面對法律制裁。台灣大學一位教授說,“這是一個民主的里程碑,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位台北市民表示,“法院這次做得好,令今後的‘總統’都不得再為所欲為和勾結商家。”《華時》指出,據總部設在柏林的國際清廉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08年排名顯示,台灣的清廉指數全球排名達到39。
總之,陳水扁家族弊案一審宣判,為台灣寫下歷史新頁,必將促進台灣社會更加清正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