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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抗拆遷 人命誰負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9 13:44:17  


  作者:韓冬野 山東省威海市 學生

  4月8日,騰訊新聞轉載南方網的一則報道,《記者調查稱近3年拆遷自焚案中無地方官被問責》,文中指出:有官員在強制拆遷時私下放言:即使自焚,官員仕途也不會受絲毫影響。南方周末記者經過多方查證,發現在最近三年發生的八起拆遷自焚或活埋案中,無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問責或追究。
 
  “你以為澆了汽油,榮書記就免職了?李縣長就免職了?你澆了汽油,你兒子缺了媽媽,你爸爸缺了兒媳婦。你算過這賬了嗎?現在全國都在這兒擺著呢嘛,把誰處理了?處理了又到別的地方去了。”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在勸說小學老師張熙玲接受拆遷時,天津市寧河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劉廣寶這麼說。

  報道讀至此,不由質問:強行拆遷導致的人民以自焚性命抵抗,這人命到底誰來負責,來自現實的答案是自焚者自作自受。

  近年,公民抵制強行拆遷而自焚的事件屢見不鮮,如2009年成都自焚拆遷戶唐福珍:近期,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為抵制強拆而自焚一死一傷的陶家父子的實例等等,血淋淋的事實見證著人們對強拆的控訴,一方面,我們可以說中國人自身有著一種安土重遷的傳統精神,這一點在三峽大壩初建時,國家動員人口遷移時就有明顯體現,同時,我們甚至可以說有些市民素質低、守舊,恣意鬧事,不配合國家的房產開發政策;但令一方面,強拆是否全部合理,是否完全符合民意?答案是否定的。數起影響大的自焚拆遷事件發生後,我們即看到了一些地區的公民在用生命控訴強拆,選擇自焚的極端方式保護自己的“家”。但“推土機”沒有對生命的要挾進行妥協,命案發生了,當地地方官也沒有得到問責,對此,我們質疑人民的主權何在?對於群眾對強拆的過激反應,政府部門應給予合理正當的解釋,與人民進行充分的協商,維護人民的權益,而不是強拆,更不是面對自焚還置之不理,無動於衷,這種人民因抵制強拆而白白喪命的結果著實令人心寒。

  面對強行拆遷,一方面,公眾要保持冷靜,對於某些侵害自身權益的行為,應以法律等合理手段進行解決,而非選擇無力的自焚;另一方面,當自焚抵制強拆的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必須給予合理的安置和處理,對當地未妥善處理好與群眾關係的官員進行審查和處置,這是對於人民的必須交代,此外,更為重要的是拆遷的合理政策安排,以及面對抵制強拆戶的正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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