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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認錯還反咬一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09 10:56:30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春節前南方電視台曝光:廣州京溪劉武秀因在路邊擺攤兩次遭城管隊員毆打,導致手指骨折。媒體曝光後劉武秀被告知,只要在一份誣陷媒體免責聲明上簽字,即可獲賠7000元(2012年2月5日京華時報)。

  執法者應首先遵守法律,堅持文明執法。在這一事件中,城管執法人員不僅對劉武秀拳打腳踢,還將其手指扭斷,不僅是執法手段太野蠻,也嚴重損傷執法者形象。更為嚴重的是城管隊長在旁邊站著,絲毫沒有制止打人行為,任野蠻執法行為發生,這意味是他們習慣性行為。此前又不知有多少攤販招致這樣野蠻毒打?他們為什麼敢於如此放肆?他們是依仗強勢的公權力,他們也吃准攤販只有挨打的份,沒有誰會為他們撐腰?此後,劉武秀多次輾轉京溪街司法、城管部門,事件始終沒有得到處理。我們的社會中“執法者”任意毆打淩辱百姓已成常態,這還能稱為執法嗎?這些年來,一些社會渣滓、勞教釋放人員,有劣跡社會不法分子被收容進工商、稅務、城管作臨時人員,這些“偽劣”產品與生俱來帶有劣根性,他們毫無法律素養,以欺淩弱者為能事,他們怎麼能擔當執法者重任?城管從孳生之日起,就是一爭議不斷的怪胎,從未見有哪一法律規定城管有執法權?社會正是因他們管理才逐步演變為野蠻暴力,如此我們的社會還是正常的公民社會嗎? 

  1月17日,劉武秀收到協調此事協管員短信。要劉武秀夫婦聲明:“劉武秀不理會執法與城管發生拉扯導致手受傷;城管沒有打人;南方電視台報道嚴重失實。”此聲明完全是蓄意顛倒黑白:既否認打人事實;又推卸城管嚴重罪錯;還惡意中傷誣陷媒體。假如劉武秀昧著良心簽字就可獲得7000元賠償。面對得到7000元賠償與誣陷媒體的抉擇,劉武秀沒有昧著良心做事,這折射我們的弱勢群體從來不缺少道德良知。

  城管暴力傷人在前,非但不思悔改,卻妄圖通過栽贓陷害以達到誣陷媒體的目的。這些年來,儘管屢有權力集團迫害封殺敢於為民請命,為民代言的記者、媒體,但他們憑著良心,大多能堅持正義。城管們沒有司法封殺權力,竟企圖通過策反傷者達到栽贓陷害目的,可見其用心何其毒?好的是因劉武秀配合,暗訪記者拍下對方誘迫簽字全過程。今天生活中管理者這樣無賴行為也太多了。一計不成,涉嫌打人兩城管竟還無賴地誣陷劉武秀“踢打他下陰”,他們是出手自衛行為,這種現象可能存在嗎?如果存在此前為什麼不申辯?社會管理者手段如此齷齪卑鄙,實在讓人齒寒!調解員稱賠償金額來自街道,假如行凶者不受法律、經濟處罰,權力部門為其埋單,如此與縱惡行凶有什麼兩樣?人民血汗該為違法亂紀者埋單嗎? 

  現實中,凡沾上公安、交通、城管等相關執法者,就因披著合法外衣,似乎是老子天下第一,一個個視法律為無物。他們為所欲為,肆無忌憚侵犯、踐踏人權,更可怕的是他們各種卑劣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喪失人性,喪失做人底線,善良的民眾遠不是他們對手。因他們披著執法外衣,比流氓、黑社會、殺人犯多一層“保護膜”,更令人恐懼。如果把這種違法犯罪行為也說成是執法?那只能說是對“執法”的褻瀆!這樣的執法將給公眾心靈留下嚴重傷痕,這樣的執法環境下人們的安全感何在?在強調法治、保障民生的今天,只有將任意踐踏法律的害群之馬清除出“執法”隊伍,才能減少社會不和諧音符,才能真正保證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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