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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同步向機動車排污“亮劍”
http://www.CRNTT.com   2020-06-07 10:53:54


  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據法制日報報道,5月1日起,《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條例》於今年1月11日經河北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打響了京津冀首部區域協同立法“第一槍”。隨後,同一條例的北京版、天津版分別於1月17日、18日在兩市人代會上通過,定於5月1日起同步施行。這部《條例》也成為我國首部對機動車污染防治作出全面規定的區域性協同立法。

  《條例》緊緊圍繞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污染問題展開,堅持小切口、真管用、能落地的立法原則,設置了總則、預防和控制、使用檢驗和維護、區域協同、法律責任、附則共6章53條內容。

  解大氣污染防治燃眉之急

  據統計,京津冀三地機動車保有量近3000萬輛,其中河北保有量1687.6萬輛,境內每年在途重型柴油貨車約1.3億輛次,占污染源比例15%至32%,但機動車的流動性及屬地化管理給三地聯防聯治車輛污染排放帶來困難。

  目前,在國家法律層面,只有大氣污染防治法裡的機動車船等污染防治一節中,對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排放污染防治方面作了規定。在河北省地方性法規層面,僅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此作了規定。《條例》的出台既解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燃眉之急,也有利於完善河北生態環境保護法規立法。

  “京津冀協同高質量發展離不開良好的外部環境,充分考慮河北實際,徵求各方意見後,決定在環保立法領域率先突破,為大氣污染防治築牢法治之墻,為重大國家戰略實施提供堅強法治支撐。”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三地條例按時出台,不但題目一致、框架結構一致、監管措施一致、實施時間一致,而且審議節奏、出台時間也基本一致。

  “回溯《條例》整個修改過程,歷經四次審議,整整跨越兩年,從立項到出台,無不字字斟酌句句推敲,生動展現了立法人堅持以匠心出良法促善治的作為與擔當。”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楊智明介紹,法規修改過程中,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認真聽取各方徵求意見,廣泛凝聚社會共識,開展了由專家組成、全民參與、形式多樣的系列調研、論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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