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霞 山東威海 學生
08年歲末,09年初,有一個你想繞也繞不開的詞——山寨,它甚至比“金融危機”、“春運”、“改革開放三十年”等詞語還火。
“山寨”一詞源於廣東話,是和正規商家和產品相對而言。它最早是一種由民間IT力量發起的產業現象,其主要特點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現形式為通過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多方領域。
或許你在手機市場看過一款“NOKLA”牌手機;或許你在藥店見過的“邦和”牌的創可貼;或許打開電視機,你看到一個貌似周傑倫的小夥子在做廣告代言;甚至或許你剛剛看完央視的春晚之後,又在網絡上看了一場老孟或者其他人組織的“山寨春晚”,即使前面這些你都沒遭遇過,那麼打開報紙、登上網絡,你一不小心就會深陷山寨的海洋之中。
七八年前,當山寨產品還扎根於東南沿海的小作坊生產各種奇怪品牌的手機時,沒人認為這些東西能成氣候,更不會有人認為這些東西的背後存在著一種更深層次的東西——山寨文化。從“山寨產品”到“山寨現象”再到現在盛行的“山寨文化”,“山寨”讓人歡喜讓人憂。
有人認為,“山寨文化”是一種創新,因為“山寨產品”是以極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產品的外觀或功能,并加以創新,最終在外觀、功能、價格等方面超越這個品牌的現象。“山寨文化”其實就是一種民間文化、大衆文化,是不掌握文化話語權的人的自娛自樂,有時也以戲謔的方式對精英文化的結構和挑戰。看似低俗的大衆文化背景之後,深深烙上了“草根創新、群衆智慧”的印痕。
但是,一枚硬幣總是有兩方面的,“山寨文化”共給我們娛樂、激發我們創造力的同時,也增加了人們的隱憂。
當市面上,出現了諸如“山寨人民幣”和“山寨藥品”的東西時,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似乎正面臨著更大的威脅。
很多人認為,山寨文化的實質是盜版侵權,它擾亂了市場秩序。因為“山寨文化”中都包含著相當程度的剽竊和顛覆因素,在“山寨幫”的集體狂歡中,是市場秩序的混亂與淪喪,是國家合法稅收被商販搶劫。這些消極因素,是對知識產權的侵犯,是對我國法制化進程的阻礙,更是現代文明、道德良知的一種集體退化。
更有專家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分析指出,依靠“山寨文化”來振興主流文化、提升國家創新能力,無異於飲鴆止渴,勢必會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產生極大的損害,其後果是不可挽回的。
然而,“山寨文化”確實體現出了文化多樣性,在以一種戲仿方式反諷主流文化現象的同時,往往能發出民間的聲音,并照鑒主流文化的不足。
我們一直強調要鼓勵創意產業、文化產業的發展,希望多一些人去從事自主性的創作,也強調不能再“山寨”,應有自己的創造力,但所有“創意、文化產業”的發展前提是,要有一個寬容、自由的文化秩序環境。“山寨文化”自有其流行規律,順應規律進行疏導,比強行壓制更有益於今天的和諧文化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