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峽兩岸對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政策主張趨向
多年來,台灣方面一直希望大陸為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創造條件或主張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大陸方面對台灣方面的建議與主張十分重視,也提出一些原則性的意見。海峽兩岸雖然表達了對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某種合作願望與政策主張,但並沒有就這一重大問題達成共識,也沒有取得任何重要進展。
在2013年4月亞洲博鰲論壇期間,台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向中共中央中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希望兩岸共同面對全球經濟新局,共同構築兩岸願景,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習近平總書記表示,“兩岸可以適時務實探討經濟共同發展、區域經濟合作進程相銜接的適當方式和可行途徑,為兩岸經濟合作增添新的活力”。同年11月,中國國民黨召開的第十九次全代會提出的兩岸政策綱領中有兩項重要政策:“停止兩岸外交惡鬥,促進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兩岸就周邊海域之資源開發及生態維護展開交流合作,促進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⑦。這是國民黨重要的兩岸政策主張,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概念,但“促進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則包含了這一內容,而且還提出兩岸在周邊海洋資源開發與合作,值得肯定,為兩岸區域經濟合作提供了一定的政治條件。
可以說,目前海峽兩岸高層均非常重視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區域經濟合作與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差別在於,台灣方面關注的重點是,大陸協助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大陸關注的重點是,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及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尤其是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的方式與途徑,而且特別強調“探討”,即目前尚沒有具體方案,需要兩岸共同研究。可見,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如何互動與合作是一個重大課題,目前還沒有找到一種切實可行、兩岸能夠共同接受與互利共贏的方案。
總體看,海峽兩岸在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這一問題上的態度、立場與目標既有一致性,也有顯著差異。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戰略考慮,不只是為了避免經濟邊緣化與提高經濟競爭力的重要經濟戰略,而且是為了拓展國際空間、參與國際活動與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的重要政治戰略。另外,台當局還將兩岸簽署ECFA視為台灣對外簽署FTA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敲門磚與墊腳石,認為只有兩岸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FA),台灣才有可能或較為順利的對外簽署FTA。大陸如何面對台灣對外簽署FTA或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確實是一個非常棘手的重要問題,並不容易解決。大陸不反對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但前提條件是“不能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局面”,而且主張兩岸共同“探討”這一問題,但由於兩岸未能就這一重大議題展開協商,從而至今還沒有具體的政策與方案。
2013年10月在上海召開的首屆兩岸和平論壇,雖然討論的核心是兩岸民間政治對話,但在論壇上則廣泛討論了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尤其是在提出的10項“對若干問題的認知”中第5條便是“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進程加快的背景下,兩岸應在經濟合作及既有相關協議基礎上,共同探討可行路徑和機制,因應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CP)和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TPP)等區域經濟整合趨勢,加強涉外經濟事務的協調與合作,以維護和增進兩岸共同利益”⑧。也只是提出較為抽象的、原則性的主張,也沒有形成共識與政策性意見。
從上述兩岸關於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論述可以看出,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顯然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政治問題,需要兩岸共同面對、協商與合作。如果海峽兩岸能夠實現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則有助於擴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內涵,有助於鞏固和推進兩岸關係的發展。
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政策設想
如何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是當前及未來兩岸面臨的共同課題與任務,需要兩岸的真誠合作與共同努力,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與辦法。
(一)海峽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原則與路徑
一個目標:將建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經濟(共同)體作為兩岸經濟整合的未來總目標。在完成ECFA後續協商的基礎上,規劃兩岸ECFA的升級版,積極建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民族經濟(共同)體。就經濟整合而言,ECFA是FTA性質的自由貿易區,屬經濟整合的初級階段,需要向更高層次的經濟整合目標邁進,即建立ECFA的升級版。即要加快完成簽署ECFA的後續協議,推進兩岸經濟發展的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與自由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民族經濟(共同)體。
一個路徑:兩岸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是涉及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問題,同時涉及對外關係,需要建立兩岸溝通協商機制。目前兩會尚未就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進行討論與協商。未來是納入現有兩會協商機制進行協商解決,還是在開啟兩岸政治對話之後作為重大政治性議題進行協商,是迫切需要兩岸達成共識的。依目前形勢,似乎納入第一處協商機制應是可行的。
兩個原則:一個是堅持政治互信的原則,二是建立經濟互信的原則。鞏固兩岸政治互信是推進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政治基礎與原則。一個中國框架(兩岸一中)與馬英九提出的“新三不”主張(不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應作為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政治基礎。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涉及敏感的政治問題,即涉及台灣拓展國際空間與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等問題,海峽兩岸若沒有堅持“九二共識”與承認“兩岸一中”的一個中國框架這一政治基礎,就沒有基本的政治互信,兩岸就很難實現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
建立經濟互信是實現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經濟原則。建立兩岸經濟互信,首先要明確兩岸經濟合作與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或區域經濟整合,是建立在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經濟這一性質基礎之上的,是為了實現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與中華民族經濟的整體發展。其次,建立兩岸經濟互信,就是要明確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有著共同經濟利益與共同經濟目標。再次,在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上,兩岸要樹立“包容發展、協同發展與共同發展”的經濟發展與合作理念。
(二)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需要處理好八大關係
一是處理好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關係。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不完全一致,前者是更廣泛的地區或國際經濟合作,包括共同投資、共同建立工業園區、共同參股或合作併購外資企業等多種方式與途經,後者主要是參與雙邊或多邊區域經濟組織,區域經濟整合只是區域經濟合作的形式之一。台灣方面較忽視區域經濟合作,過於重視追求參與區域經濟組織的區域經濟整合,尤其過度重視參與難度更高的TPP,是“舍易求難”。相對的,大陸重視區域經濟整合,但更重視區域經濟合作,在領導人的相關講話中,將區域經濟合作或對外經濟合作置於非常重要地位,而較少專門談及區域經濟整合。
未來海峽兩岸應“先易後難”,應更重視區域經濟合作或國際經濟合作,創造更多的經濟合作與參與機會。在此基礎上,同時推進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否則,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尚未實現,卻錯過了區域經濟合作的機會。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4月亞洲博鰲論壇上與蕭萬長先生的對話及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於2013年10月中旬訪台時的講話,均強調兩岸區域經濟合作,而不是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優於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合作,加入全球競爭,共同開拓國際市場,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不亞於參與難度更大的TPP。況且,不宜過於擴大台灣參與TPP的經濟作用,一個經濟體的發展取決於多種因素,尤其是內部政治經濟等因素,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雖然重要,但不足以扭轉或改變一個經濟體本身的經濟發展方向,因此主張“區域經濟合作應優先於區域經濟整合”。
二是處理好兩岸經濟整合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關係。台灣參與或海峽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首先要處理好兩岸關係,優先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積極實現兩岸經濟整合,再推動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將兩岸利益置於台灣與大陸各自對外關係利益之上,台灣不能將台美、台日等經濟利益置於兩岸共同利益之上。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台灣應儘快完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審查、通過及兩岸完成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的談判與簽署,為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創造條件,也就是主張“先兩後,後國際”。
三是處理好兩岸參與TPP與RECP的關係。在路徑選擇上,是“先RCPE,後TPP”、“先TPP、後RECP”或“TPP、RECP同時推進”,主張“先RECP,後TPP”。台灣方面的戰略重點顯然是“TPP優先於RECP”,而大陸的戰略重點則是“RECP優先於TPP”。就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而言,台灣的經濟重心在大陸與東亞地區,大陸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東盟是台灣對外貿易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2007-2012年,台灣對東盟10國出口平均增長9.3%,高居各主要出口市場第一位⑨),因此參與RECP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非常重要。
特別是參與TPP是海峽兩岸共同面臨的挑戰與課題,需要海峽兩岸共同處理與應對。目前的狀況是台灣積極爭取加入、大陸態度不明確,並存在多個懸念。首先是台灣能否率先加入?其次是大陸要不要加入?再次是台灣率先加入後對大陸加入是助力還是阻力?最後是兩岸能否就兩岸參與TPP展開交流與協商?這些疑問都是海峽兩岸需要討論與協商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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