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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劇場如妓院 莎翁曾是黑道小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7 00:05:50  


 
  作為初到大城市闖蕩的新人,莎士比亞不得不從最卑微的職業做起,為那些聲名狼藉的老板打工。在那個年代,開劇場和開妓院差不了多少,二者都是社會中下層人士尋花問柳之地,到處游蕩著小混混、皮條客和妓女,觀眾對舞台表演的興趣反倒是最小的。由此可以推斷,無權無勢的莎士比亞最初找到的工作,必定會把他帶入演藝界最陰暗的一面。正如作家們提到的那樣,他的頭一個雇主是菲利普.漢斯洛維,此人發家致富的途徑,首先是開妓院,其次才是做劇場經理。
 
  幫無良老板“黑吃黑”?

  莎士比亞的第二任老板弗朗西斯.蘭利也是同一類人。萊斯利.霍森經縝密分析發現,蘭利的多數財富都屬不義之財,作為“天鵝劇院”的業主,他本人是一長串暴力和勒索案件記錄的主角。倫敦市長曾經反對興建該劇院,稱它將成為“小偷、盜馬賊、嫖客、騙子和叛亂者”的聚會場所,結果沒起任何作用。

  在生意場上,蘭利最主要的對頭就是威廉.威特——疑遭莎士比亞恐嚇的對象。滑稽之處在於,威特本人也是個凶殘的打手,他的繼父威廉.加德納曾在薩裡郡擔任地方官,表面上在高檔商業區做皮革生意,巨額財富卻大多來自不法交易。另有記錄顯示,他妻子家的許多親戚控訴加德納撒謊成性;後者還在不同時間犯下“誹謗、侮辱和暴力”等罪行,並因此入獄短期服刑。當過地方官,也絕不表明此人有多麼正直,只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罷了。

  耐人尋味的是,研究莎翁的部分學者曾在各自的著作中提及相關的人和事,卻一直對此躲躲閃閃。他們大多表示,“幾乎找不到”莎士比亞作為蘭利雇員參與不法活動的直接證據。在傳記作家塞繆爾.舒恩鮑姆口中,“最合理的解釋是,莎翁只是目睹爭端的清白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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