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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一些司法人員貪贓枉法 吃了原告吃被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11 09:05:10


  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我國最早的字書《說文解字》中這樣解釋“法”:“平之如水,從水。”可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像水那樣平的“法”,包含著深刻的公平意義。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也是司法的靈魂,是人民群眾感知法治建設的一把尺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指出,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 怎樣理解司法不公的致命破壞作用

  英國著名哲學家培根有一句話在法學界廣為流傳:“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個比喻形象地說明了公正是司法活動的靈魂和法治的生命線,司法不公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和致命的破壞作用。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的總開關,是法律實施的核心環節。我們黨歷來重視實現和維護司法公正,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司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台和落實了一系列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有力推進了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建設。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越權管轄、插手經濟糾紛,有的刑訊逼供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等。這些現象侵害群眾權益,踐踏法律尊嚴,逾越了社會公正的底線。

  司法不公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司法活動承擔著權利救濟、定分止爭的社會功能,人們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等各項權益保障都與司法活動密切相關。同時,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增強,遇事“找法律”“討說法”的現象越來越多,司法途徑成為老百姓維護自身權益的普遍選擇。司法不能主持公道,就會造成對群眾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如果司法不公得不到扭轉和更正,群眾利益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司法不公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法治公信。司法是國家強制力的具體體現,是法律權威的最重要淵源。“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司法公正,人們才能對法律產生信賴和尊重。司法公正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於每一個具體案件之中,存在於每一個當事人的具體感受之中。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司法不公會嚴重挫傷公眾對司法的信任,踐踏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進而對法治公信力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害。

  司法不公嚴重戕害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民群眾每一次經歷司法不公,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罪惡不受懲處、正義無法伸張,社會公正也就無從談起了。

  究其根本,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代表了國家法治文明程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為保障公正司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標和工作重點,回應了社會對公平正義的高度關切,為更好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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