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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奧委會:未經授權,營銷真貨也不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14 23:30:58


  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近日,在裡約奧林匹克公園的奧運場館普通觀衆入場安檢處,一位觀衆因為生病必須在觀看比賽時經常喝某種飲料,而帶了一個礦泉水瓶接受安檢。

  在確認瓶中的液體安全後,安檢的士兵告訴這位病人,按規定,這瓶飲料因為不是裡約奧運會贊助商的產品,所以不能够帶進場館。不過考慮到是病人,可以破例,但是必須當面把水瓶的標簽扯下來。

  這是曾任北京2008年奧運會組委會法律事務部綜合處處長,現任中國奧委會市場開發部法律事務處處長的李雁軍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獨家專訪時披露的一幕。點擊進入下一頁 點擊進入下一頁 點擊進入下一頁點擊進入下一頁點擊進入下一頁 

  李雁軍告訴記者,他之所以選擇經由普通觀衆入場口進場,是為了體驗一下同為發展中國家和金磚國家的巴西在奧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安檢士兵的第一責任顯然不是知識產權保護,但他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也能達到如此高度,這證明了組委會的社會動員和培訓教育水平,實在是令人欽佩!”李雁軍不無感慨地說。

  隱性營銷是破壞市場規則行為

  那麼,裡約奧運會安檢士兵為何要求觀衆必須扯掉礦泉水水瓶的標簽?

  李雁軍對記者說,這涉及奧運會的反隱性營銷政策,針對的是更多時被稱為打擦邊球的“隱性市場行為”,對其可以從第三方和奧運會贊助企業這兩個角度予以理解。

  從第三方的角度來說,所謂奧運隱性營銷,是和奧運會乃至奧林匹克運動并不存在贊助、支持關系的企業,通過自己的商業營銷宣傳誤導受衆,尤其是消費者,使受衆和消費者認為其同奧運會存在某種形式的贊助、支持關系;從奧運會贊助企業的角度說,所謂奧運隱性營銷是對於奧運贊助企業享有的奧運營銷權益,特別是特定企業在特定產品、服務類別中獨家享有的排他性權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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