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挑起的“獎金門”鬧得沸沸揚揚,至今沒有平息的跡象。于芬表示,她希望通過這件事尋求一些突破,為清華跳水隊尋求生存空間。
“如果這個事情不能有突破的話,我不敢說中國跳水完蛋,至少清華跳水隊就完蛋了。”于芬說。
她認為,“現在清華隊內部有些人和國家隊串通一氣,他們都想把我於芬趕走,最好出國,不要在中國混了”。
現在的清華跳水隊,只有4名正式在編的學生運動員,而助理教練僅剩一人。“就是這最後一人,他們也想趕走他,清華隊現在已經沒有生存空間了。”
積累已久的獎金問題及背後可能的經濟腐敗,只是于芬為清華隊為自己尋找空間的一個突圍方式。
清華隊與國家隊的矛盾常被歸納為于芬和周繼紅的個人矛盾,然而于芬認為,她和周並沒有發生過直接的衝突,更多是不同理念和國家隊的壟斷所造成的。
于芬和周繼紅都曾是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冠軍班的學員,2007年于芬獲博士學位的論文是《對高水準學生運動員培養體系的探討——清華大學跳水隊實證研究》。而2005年,周繼紅獲碩士學位的論文題目是《雙人跳水比賽制勝因素解析與中國高水準運動員的訓練實踐》。
周繼紅在論文中寫道:“中國跳水界充分利用我國舉國體制優勢,建立了四級訓練網,形成了少體校、體校、專業隊、國家隊金字塔體制……建立了良性的人才培養機制,造就出一大批高水準的運動員……舉國體制下的‘國家隊集訓制度’為運動員的系統訓練與成功比賽提供了重要的組織條件。”
同樣是研究高水準運動員,在于芬看來,目前除了體育行政系統外,其他系統難以成為高水準運動員的培養主體,而金牌又掩飾了現有單一主體,人才浪費、資源浪費、綜合素質不高等問題,清華大學願意出錢出人做一種新的教育嘗試,然而正就是處在金字塔尖兒、高調實行軍事化管理的國家隊封死了清華大學目前的道路。
對競技體育而言,塔尖上的國家各管理中心及國家隊責任最大,利益也最為集中。
“它們壟斷一切人財物資源,往往不懂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也缺乏解決各種矛盾的意願和能力,他們離開行政權力和手段一事無成。”一位多年前也曾遭遇獎金問題困擾的地方隊奧運金牌教練說,“長此以往,權力和利益結為一體的體育寡頭就會出現,但問題是,他們的資源是公眾賦予的,他們的利益是納稅人的錢,他們憑什麼不能接受司法監督?獎金憑什麼獨立於審計之外?”
于芬則說,清華隊能不能參加世界大賽,哪怕是世界大運會,都是國家隊領隊周繼紅說了算,而獎金,也是周說了算,“游泳中心的副主任雷鳴找我談話時,她說跳水隊申報獎金及發放都是周繼紅具體負責的。”
體育界醜聞傳言不斷,卻一直絕少爆出因經濟腐敗而受司法懲處的案件。在上述老教練看來,這是因為利益均沾格局已經形成,往往一個有問題的人就能綁架一個組織或體制。共謀之下,只會通過行政手段內部協調各種利益關係,具體的方法是,總局各中心會以奧運為週期進行權力調整。
1997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後,國家跳水隊解散,于芬不再是副總教練。2001年,悉尼奧運會後,與清華隊商定雙註冊制的原游泳中心主任石天曙離任,接任者正是現任主任李樺,也就是這一年,雙註冊制取消,清華隊危機浮現。而10年中,周繼紅一直是國家隊跳水隊領隊,根據10年不設總教練的國家隊獎金分配方案,周繼紅一直享受總教練待遇。
北京奧運會後的權力調整,剛剛拉開帷幕,11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任命了新一批各中心副主任,更大的人事變動會陸續展開,目前因于芬而高度緊張的游泳中心會不會也發生一些變化?
仍在等待體育總局監察局答覆的于芬特別強調,她並非要和舉國體制進行對抗,“我們支援舉國體制,一定要把我們納入這個體制,于芬、清華隊就是在體制內的。國外就不是舉國體制嗎?但人家舉全國之力,是不拘一格降人才。”
于芬認為,自己進入國家隊,實際上是代表清華“體教結合”模式的貢獻和利益終於得到了國家隊的尊重,是對舉國體制的有益補充。
“如果清華隊的生存問題能解決,你還會繼續為獎金問題申訴嗎?”“當然,這是兩碼事。獎金問題不是為我一個人,而是為了中國體育界。”于芬毫不猶豫地說,“如果這事兒偃旗息鼓,不了了之,大家會覺得體育界的腐敗黑幕真是永遠碰不得!” |